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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三公到底是老了,老眼昏花,不借助单照,没法看清那些蝇头小字。



看着看着,他脸色变了,无比凝重。



待看完之后,胡三公放下册子,目光震惊的看着刘靖,久久不语。



对方的反应,刘靖并不意外,问道:“三公觉得如何?”



胡三公感慨道:“好一个摊丁入亩,好一个火耗归公,好一个一条鞭法,老拙一直不信有生而知之之人,而今却是开了眼。刺史之智,老拙闻所未闻。”



这是仁政啊!



可谋万世之基的仁政!



而这样的仁政,却出自一个未及冠的少年之手,这让胡三公如何不震惊。



宦海沉浮几十载,什么样的妖孽他没见过?



但刘靖这样的,还真是头一回儿见。



刘靖也不好解释,干脆默不作声,认下了这份功劳。



只能在心中默默给张居正道了声歉。



一条鞭法与摊丁入亩在这个时候出现,完全是划时代的。



须知,唐时以前,赋税是分开的。



赋是赋,税是税。



唐朝德宗时,实行两税法,统一赋税,同时也不必再区分土户、客户等,只要在当地有资产、土地,就算当地人,就需上籍征税。每年两收,分别在夏收与秋收之时征税。



但,两税法只是统一了赋税,却并未统一徭役。



地方兴修水利,便会征发民夫,这是一种徭役。



打仗征发随军民夫,亦是一种徭役。



类似这样的徭役有许多,一句两句说不清楚。



唐时规定,上至五十六,下至二十三的男丁,每人每年需服役二十日。



如果有人不想去,或因各种原因无法去,那怎么办?



简单,花钱!



若不服役,可每日纳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抵充,称为“庸”?。



而一条鞭法将赋税与徭役,全部统一。



不想服徭役,直接交钱,官府会用这笔钱,去雇佣人顶替你去。



如此一来,使得税收更加简洁精干,也能防止官员佐属趁机上下其手。



摊丁入亩,则是对一条鞭法的补充。



可以理解为,是对上个版本打的一个补丁。



这其中涉及的核心,是对公平的重新定义。



问大伙一个问题,什么是公平?



在摊丁入亩之前,徭役是按人头算,不论贫富,只要是成年男丁,都需服徭役。



这是不是一种公平?



对富人来说,很公平,但对贫苦百姓来说,不公平。



富人有钱,且家中男丁也就那么几个,只需缴纳一些绢布,便能免于徭役,省下的时间继续用于赚钱。可贫苦百姓本来就穷,家中只有几亩薄田,活下去已经很艰难了,每年还需服二十日的徭役。



而这样的公平,自秦始,一直持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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