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鬼才律师:劝人自首还被送锦旗?》 第983章 这个叫犯罪!(二合一)
因为这个案子,你已经花了不少律师费和诉讼费了,结果到了执行阶段,你还要再交钱,你不交钱,司法拍卖程序没办法启动,你那边一分钱都拿不到。
所以这也是为什么现在很多人都不怎么想打官司的原因了,但凡另一方想对抗执行,你这就会特别难。
有的地方执行局还算比较友好。比如不动产流拍了,预交的评估费用是可以返还给你的,也就是说,流拍的情况下,你不需要多出钱。
但有的地方就不一样了,要是房子流拍了,评估费也不会退给你,因为评估机构已经完成了它的工作,流拍与否和评估机构没关系。
这种情况对起诉的一方来说,更是雪上加霜,费了这么大劲,又是起诉,又是强制执行,结果现在又花了一笔钱,居然什么结果都没有。
所以张磊的意思就是,当时你自己也不想做司法拍卖,这个居住权不是签协议的部分原因,不能算欺诈。
而对于这个理由,周云的意思也很清楚。
“王强当时确实表示过不想做司法拍卖,但那是建立在这套房子已经设立居住权的情况下。”
“而且退一万步来说,为什么王强当时不愿意交评估费?那还不是你们造成的吗?就是因为你们拖着他,以至于他连评估费都拿不出来。”
行了,张律师,多的话就不用说了,我再说一点,如果我的当事人当时愿意交评估费,那会是什么样子呢?评估公司可是要详细调查这套房子,再进行评估的。”
“到了那一步……”
周云的意思也很简单,张磊所谓当时王强自己不愿意交评估费,恰好是把自己给绕进了死结之中。
他赌的就是当时王强没钱了,也不愿意再往里面投钱了。
听了周云的话,张磊的脸色顿时一变,对面这个姓周的确实厉害,凭自己刚刚说的那番话,直接推测出了自己当时的想法。
但是,对方的这些话并不能很有效地反驳自己。
想到这里,张磊通过审判长允许发言后开口了:“但是,周律师,你刚刚说了那么一大堆,依旧没办法反驳我的观点。”
两人刚刚说了那么一大堆,其实核心就是一个,周云说,你们居住权存在欺诈,而王强是因为欺诈签立了这份和解协议,所以应该撤销。
张磊的意思是,你先别管欺不欺诈,他当时还说不想交评估费,所以不一定就是因为欺诈才签的和解协议,换句话说,欺诈与和解协议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。
多因一果嘛,从逻辑上说,你肯定不能说其中一个原因必定导致了这个结果。
说完之后张磊马上又道:“而且还有一个点,执行和解协议应当是执行局主导的程序性主导行为,不具有可诉性,应当适用民诉法第230条的特别规定。”
“所以应当驳回,审判长,我的发言完毕。”
坐在上面的审判长和旁边的两个审判员对视了一眼,即便是他们,这会儿也觉得张磊说得有点道理。
对方从两方面切入:一方面,说二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;另一方面,说这不具有可诉性。
在这样的情况下,不知道这位周律师会从什么方面来破局?
审判长看向了周云:“原告代理人,你们这边还有要补充的吗
所以这也是为什么现在很多人都不怎么想打官司的原因了,但凡另一方想对抗执行,你这就会特别难。
有的地方执行局还算比较友好。比如不动产流拍了,预交的评估费用是可以返还给你的,也就是说,流拍的情况下,你不需要多出钱。
但有的地方就不一样了,要是房子流拍了,评估费也不会退给你,因为评估机构已经完成了它的工作,流拍与否和评估机构没关系。
这种情况对起诉的一方来说,更是雪上加霜,费了这么大劲,又是起诉,又是强制执行,结果现在又花了一笔钱,居然什么结果都没有。
所以张磊的意思就是,当时你自己也不想做司法拍卖,这个居住权不是签协议的部分原因,不能算欺诈。
而对于这个理由,周云的意思也很清楚。
“王强当时确实表示过不想做司法拍卖,但那是建立在这套房子已经设立居住权的情况下。”
“而且退一万步来说,为什么王强当时不愿意交评估费?那还不是你们造成的吗?就是因为你们拖着他,以至于他连评估费都拿不出来。”
行了,张律师,多的话就不用说了,我再说一点,如果我的当事人当时愿意交评估费,那会是什么样子呢?评估公司可是要详细调查这套房子,再进行评估的。”
“到了那一步……”
周云的意思也很简单,张磊所谓当时王强自己不愿意交评估费,恰好是把自己给绕进了死结之中。
他赌的就是当时王强没钱了,也不愿意再往里面投钱了。
听了周云的话,张磊的脸色顿时一变,对面这个姓周的确实厉害,凭自己刚刚说的那番话,直接推测出了自己当时的想法。
但是,对方的这些话并不能很有效地反驳自己。
想到这里,张磊通过审判长允许发言后开口了:“但是,周律师,你刚刚说了那么一大堆,依旧没办法反驳我的观点。”
两人刚刚说了那么一大堆,其实核心就是一个,周云说,你们居住权存在欺诈,而王强是因为欺诈签立了这份和解协议,所以应该撤销。
张磊的意思是,你先别管欺不欺诈,他当时还说不想交评估费,所以不一定就是因为欺诈才签的和解协议,换句话说,欺诈与和解协议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。
多因一果嘛,从逻辑上说,你肯定不能说其中一个原因必定导致了这个结果。
说完之后张磊马上又道:“而且还有一个点,执行和解协议应当是执行局主导的程序性主导行为,不具有可诉性,应当适用民诉法第230条的特别规定。”
“所以应当驳回,审判长,我的发言完毕。”
坐在上面的审判长和旁边的两个审判员对视了一眼,即便是他们,这会儿也觉得张磊说得有点道理。
对方从两方面切入:一方面,说二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;另一方面,说这不具有可诉性。
在这样的情况下,不知道这位周律师会从什么方面来破局?
审判长看向了周云:“原告代理人,你们这边还有要补充的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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