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 第683章 您定性为集资诈骗的依据是什么?!
他太相信那个“偿还儿子债务”的情节,以为这就是个简单的家庭伦理剧引发的经济犯罪。
他忘记了,这是海龟汤。
每一个字都是线索,每一个字也都是陷阱。
现在,只剩下最后一个问题。
为什么是集资诈骗,而不是非吸?
两者只有一线之隔。
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,是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虽然扰乱了金融秩序,但主观上可能还是想经营、想还钱的。
而集资诈骗罪,必须具备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”!
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!
张凯抬起头,眼神中充满了血丝:“张老师……”
“我复盘了一下。”
“我承认,我被‘职务便利’这四个字误导,忽略了资金来源的社会性,错把‘非吸’或者是‘诈骗’看成了挪用。”
“如果按照您的提示,这确实更符合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的特征。”
张凯死死盯着张伟,问出了心中最后的困惑:
“但是,为什么一定是集资诈骗罪?”
“如果按照您的逻辑,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同样成立。”
“两者的核心区别在于是否具有‘非法占有为目的’。”
“在这个案子里,虽然制造了虚假债务,虽然地契被查封,但资金确实是用来‘平账’了,并没有被您直接挥霍或者携带潜逃。”
“这种情况下,司法实践中往往会留有余地,定性为量刑更轻的‘非吸’。”
“您定性为集资诈骗的依据是什么?!”(3/3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