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不敬。



「今天的早餐是烤面包,还有一点熏鳕鱼配柠檬汁,爵士。」惠克里夫说得仔细,甚至还不忘讨好女仆贝姬:「都是贝姬小姐做的。她的手艺很好,面包烤得恰到好处,鱼也不腥。」



亚瑟点了点头,他提著手杖在地板上轻轻敲了敲:「胃口不错,上车吧,托马斯。」



「遵命,阁下。」托马斯迅速拉开车门:「今天不等卡特先生了吗?」



「卡特先生?」亚瑟上车坐稳,向座椅上轻轻一靠:「他今天生病了,要在家里休养。」



托马斯愣了一下:「卡特先生又生病了?这星期他都病三回了吧?」



亚瑟闻言,盯著他看了一眼:「托马斯。」



「爵士?」



「海军部的事情,你少打听。」



「遵命,阁下。」



惠克里夫也没多想,他稳稳关上车门,再跃上车座,缰绳一抖,马车缓缓起步。



街道依旧潮湿,空气里还残存著些煤气灯燃烧的气味。



亚瑟坐在车内,窗帘半,眼神投向渐渐苏醒的伦敦街景。



不知道是心情不错,还是昨夜思虑未尽,亚瑟在行至梅菲尔时突然开口道:「托马斯,你做这行多久了?」



「十二年了,爵士,我从十七岁开始就干这行了。」



「我记得你之前是跑出租马车的?」



「之前是,但最开始的时候,我是跑驿车的。」惠克里夫一抖缰绳道:「我知道,现在都时兴坐火车,但是在十多年前,那时候大伙儿想要出远门都只能坐驿车。我还记得当年我跑驿车的时候,每次时效都给的很紧,迟到就要对车夫处以五镑的罚款。所以,我经常是前脚刚驾著马车驶入的客栈院子,后脚钟声便正好敲响了。我就这样,周复一周,月复一月,年复一年,用二十七小时跑完一百六十二英里。」



「二十七小时跑一百六十二英里?」亚瑟轻轻挑眉,像是在默算:「那是布里斯托线还是埃克塞特线?」



「埃克塞特线,爵士。」惠克里夫挺了挺背,语气里带著一丝不经意的骄傲:「那时候路面不比现在平整,天气不好的时候,车轮经常陷进坑里。可规矩就是规矩,晚到了就是车夫的错,五镑的罚金,谁赔得起?当然了,我还不是驿车夫里跑的最快的,跑的最快的是史蒂文森先生的时代号」,那家伙可以在伦敦和普利茅斯之间以每小时十一英里的速度行驶,通常在第五个钟声敲响时,他就已经飞驰绕过广场了。我听其他人说,史蒂文森途中停靠半路客栈时,甚至都不停车吃饭,而是让客栈仆人提前给乘客准备好三明治和一杯雪利酒,他一到站便立马顺著车窗递进来。」



亚瑟听著,指尖在车窗边缘轻轻敲了一下,像是在怀疑是否真的能做到这种速度:「十一英里一小时?」



惠克里夫哈哈大笑道:「别说是您了,就算是我们这些跑车的,如果不是亲眼所见,多半也不会相信史蒂文森真的能跑出这种速度,他就是驿车行业里的传奇,就和您在苏格兰场一样。」



亚瑟侧过脸,自嘲地笑了一下:「史蒂文森先生倘若听见你把我和他排在同一行列,可未必会觉得被夸了。」



马车此刻正沿著格罗夫纳广场缓缓驶过,晨雾中,铁栏杆微微泛著白光。



惠克里夫握著缰绳,继续道:「不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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