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61章 英国警察的主保圣人



《宫务大臣署牒:任命亚瑟·黑斯廷斯爵士为非常驻侍从官》



签发机构: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宫务大臣办公室



日期: 1837年7月1日



文号: LC/VICT/37/172



奉女王陛下钦命,特此任命:



亚瑟·黑斯廷斯爵士,警察专员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,



为女王陛下非常驻侍从官(Groom-in-Waiting,Extra),



准许其在不影响本职事务前提下,参与王室召见、国事典礼、宫廷礼仪、国家宴会及其他由女王陛下指定之事务。



该职务不列入宫务大臣办公室日常轮值,视女王陛下诏命按需出勤,于陛下左右侍侧应命、执礼或引见贵宾。该职按例不附薪俸,然女王陛下命内库拨付王室津贴若干,以昭荣宠。



《宫廷通行札》



持札者:亚瑟·黑斯廷斯爵士



允准通行以下区域,不再另行申请:



白金汉宫北廊、东侧候厅



圣詹姆士宫长廊与朝见厅



温莎城堡国事塔与议事厅



女王陛下随行场所之外庭、接待厅及教堂区域。



自签发之日起,即日生效,若有违令,当依王室惯例裁决。



签名:



弗朗西斯·纳撒尼尔·康宁汉姆,第二代康宁汉姆侯爵



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宫务大臣



奉女王陛下之命



——克莱夫·埃姆斯利《警务与王权:从苏格兰场到白金汉宫(1829–1887)》



在伦敦街头巷尾代代相传的传奇故事当中,常常会有坏蛋成为主角和英雄,然而每当这种情况出现,警察或者说警察的前身,那些治安官和守夜人们,就不可避免的要沦为小丑之类的滑稽角色。



在这方面,甚至连英语文学的开创者莎士比亚也不能免俗,他在《无事生非》当中描绘的“狗不理”警官以及他那些愚蠢、笨拙的手下们,便是源自这座城市经常拿警察开涮的老传统。



其实在最初的时候,警察通常被伦敦市民称为“放哨的”。因为最早的伦敦警察确实负责蹲在伦敦的城墙附近放哨望风。14世纪时的文件甚至明确规定了这帮放哨的家伙要负责:全天候驻守城门内外以及城墙下,并对骑高头大马或佩带武器的入城者严加盘查。



但到了后来,出于治安需求,当地的住民们又自发组织起了打更队伍,除了打更、放哨以外,他们通常还肩负着追捕犯人、抓捕夜游者和其他不安分人员,并将他们扭送治安法庭的责任。



但这样的差事毕竟太苦了,所以到了后来,富裕些的住户通常会在轮到打更放哨的教区劳役时,花钱雇人代替他去干活。然而由于报酬并不高,所以你自然也就别对这群来打零工的打更人的素质抱有多大期望了。



按照老人们的说法,旧时代的打更人就是从社会渣滓里挑出来的,他们右手抓着棍子,左手提着灯笼,头戴古怪的宽边帽,身穿厚重的大衣,上面会标示他的职业,一到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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