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不用说陆远山,因为苏晨连输两场硬仗。



连他a级大师的行业水准,都遭到了业内的普遍质疑。



这一轮交锋,苏晨大获全胜。



而星辉那边,不过是名誉略有折损,丢了些资本层面的脸面。



远没到把苏晨视作不死不休仇人的地步。



后来双方因为《珈蓝往事》的主题曲再度相争,也只是正常的商业博弈,算不得什么深仇大恨。



商场之上,资本之间尚且能亦敌亦友。



没有永恒的敌人,只有永恒的利益。



更何况是人与公司之间的博弈。



别说星辉至今都不知道,现在炙手可热的“地球”,真实身份就是苏晨。



就算哪天他们知道了真相,也只会屁颠屁颠地奉上最优厚的合作合同,一门心思求着和他合作。



原因无他,资本逐利而已。



只要有足够的钱赚,就算苏晨是他们实打实的仇人,又能怎么样?



但对苏晨而言,情况就完全不同了。



《诛仙》如今正值全网爆火的上升期,若是把影视版权交到星辉手里,岂不是平白给壮大对手?



虽说他不怕星辉,却也完全没有这个必要,去做这种资敌的恶心事。



除非,星辉能拿出比华影优厚出一大截的合作条件。



而这次,星辉显然是提前知道了华影给的底价。



递过来的方案,明面数字确实比华影高出不少:



保底费用两千万,15的销售流水分成,授权期限长达十年。



单看这三点,确实极具诱惑力。



可苏晨细细琢磨了一遍,就看穿了条款里藏着的猫腻。



首先是这两千万的保底费用,看似比华影的一千五百万高出五百万,可本质完全不同。



星辉的这两千万,是预支保底,而非纯授权费。



也就是说,这笔钱不是白给的,后续需要从他15的流水分成里,全额抵扣扣除。



而华影的一千五百万,是单独的签约授权费,和12的流水分成完全无关。



哪怕项目没了,这笔钱也全是他的。



再看这15的流水分成,看似比华影的12高出3个点。



真要是项目大卖,似乎能多赚不少。



可条款里绑定的十年授权期,才是真正的陷阱。



华影的授权期只有五年,五年内项目没落地开发,版权自动收回。



他没有任何损失,还得了一千五百万。



可星辉的十年授权期,等于把《诛仙》的影视改编权,直接套牢整整十年。



如果这十年里,星辉一直拖着不开发项目,或者故意把项目做黄。



那他不仅拿不到半分流水分成,连版权都收不回来,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王牌ip烂在星辉手里。



这哪里是合作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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