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不想母亲为了自己得罪人。



现在香港港督最大,又是洋人,华人一般不愿意得罪他。



罗宾既然是港督的白手套,肯定和港督关系密切,现在也只是口头放话而已,如果母亲有什么举动,触怒了港督,以后在香港就寸步难行了。



沈月“嗯”了一声,随即表情又变和缓起来,似乎采纳了沈知棠的建议,温声道:



“镯子拿到手了,给你戴上吧!”



一百万的镯子,哪怕放到后世,也是昂贵的首饰,更不要说现在一百万的购买力了,相当于后世五千万以上的价值。



沈知棠虽然自己名下也有大笔可以调度的资金,可是节俭惯了的她,此时戴上玉镯,也感觉沉甸甸的,是钱的份量。



“妈,太漂亮了,我好喜欢,谢谢。”



镯子戴在腕上,沈知棠真切地感受到这个镯子质料之佳,超出想像,令本来觉得镯子老气的她,也情不自禁喜欢上它。



“嗯,确实好看,我一看就适合我女儿。”



沈月很满意。



“妈,你都没给爸买点新婚礼物,他会不会吃醋?”



沈知棠突然意识到这个严重的问题。



“哎哟,还真是。早知道刚才拍一幅画送他。”



沈月也发现自己疏忽了。



“不如咱们去逛逛街,看有什么合适的礼物买了送他。”



沈知棠建议。



“好。走,咱们去逛中环百货。”



沈月也挺无语自己的。



可能潜意识里,觉得凌天无所谓这些形式。



但被女儿一提醒,她也挺内疚的。



“妈,不如再买块表吧?爸一直戴你送的那块表,都几十年了。”



沈知棠想到个合适的礼物。



“不行,表他舍不得换,戴久了,有感情,我之前就说要送他新的表,他不肯。



你们的职业,又不方便戴戒指,不然我就买枚戒指送他。



有了,我买个保温杯给他,他每天都要喝茶,就好象我一直在陪他。”



沈月正好走到一家日用品店,看到一家名为麒麟牌公司的保温杯展示。



“挺好的,温馨。”



沈知棠也没觉得一百万的手镯和一百多的保温杯,有什么不等价的。



重点是送礼物的人,在送出礼物时寄托的心思。



凌天在科研界地位太高,一举一动都受关注。



一个保温杯,可以随时放在手边,一点也突兀,如果换成别的,说不定会被人议论。



沈月买了一个黑色钢壳的保温杯,显得稳重朴素,能装550毫升水,保温时间说42小时,因此价格比普通保温杯贵了一倍。



母女二人兴致勃勃地逛街,沈知棠还买了一条格子围巾送给伍远征。



沈知棠却不知道,她和母亲逛街时,被钱父一路跟踪到了,甚至为了看清沈月的脸,他还戴了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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