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赔的,无非就是打官司。



她当年签合约的时候才15岁,属于未成年,是没有法律效力的。



不过,范彬彬的确是靠琼瑶剧获得了知名度,得了好处,而且她也不敢得罪琼瑶这样的圈内大佬。



所以,她还是倾向于赔钱的,虽然她根本拿不出一百万。



在原时空,是她妈妈拿出了家里的二十万存款,经过法院调解之后,用这笔钱换得了女儿的自由身。



现在由林虎插手,这件事解决得更快。



《拳霸2》正在亚洲各国和地区掀起票房狂潮,林虎俨然是新一代的动作巨星,第二个陈龙。



他这样的人,但凡在华语娱乐圈混的,都不会愿意得罪他。



这点钱对于琼瑶来说不算什么,真打官司还未必能拿得到。



那么,还不如卖林虎一个面子。



林虎还跟她家的皇冠出版社有业务往来呢。



最终,林虎掏了二十万,就替范彬彬解了约。



违约金,肯定是要给一部分,不然就坏了规矩。



林虎也是要做经纪业务的人,难道以后免费和旗下的艺人解约吗?



范彬彬跟琼瑶解除合约后,就跟林虎签了八年合约。



有意思的是,范彬彬是林虎签下的第一个艺人,而不是周讯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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