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格罗夫挺起胸膛,肥肚子直接怼在桌沿上。



“供奉关系。”格罗夫极其得意,“我是最早给大人送礼的。金币、布料、白狐皮,一车一车地往里送,大人对我还行,答应庇护我的领地。”



罗伯特点了点头,所以马库斯才会被干掉他动了格罗夫,就等于动了人家的钱袋子。



“那就行。”罗伯特想了想,“我回头也备点礼,你帮我递过去?”



“行啊。”格罗夫乐呵呵的。



两人一边啃鸡一边聊。



聊着聊着,格罗夫那张嘴就管不住了。



“对了,我跟你说个事。”格罗夫凑近两步,“我闺女,塞西莉亚,知道吧?”



“知道啊。”罗伯特嚼着鸡肉,“红头发那个,在王都待过,长得不赖。怎么了?”



格罗夫把声音压得更低。



“我把她送进去了。”



罗伯特手里的鸡腿啪嗒掉在盘子里。



“你说什么?”



“送——进——去——了。”格罗夫一字一字地说,“送进伊甸园。现在我闺女跟大人住一块儿!”



罗伯特整个人定在椅子上。



把亲闺女送给神明?



“她自愿的。”格罗夫赶紧补充,“我闺女脑子好使,从小就迷那些超凡的东西。她亲口跟我说,哪怕给大人当女仆也行。你想想,只要她能留在大人身边,我格罗夫家族就等于直接绑在了伊甸园的战车上!枕边吹吹风,以后还不是要什么有什么?”



格罗夫越说越兴奋,肥肉挤成一堆。



“我闺女聪明,嘴甜,长得又好看,万一,是说万一啊,大人看上了她,那我格罗夫岂不是直接成了神明的老丈人?”



罗伯特盯着格罗夫那张满是油光的胖脸,嘴角抽了好几下。



这胖子,真是个狠人,当神明岳父都敢想,就是不知道他敢不敢当着那位的面说。



金币送完不够,连闺女都搭进去了,关键是他闺女确实长得行。



在王都那边也是出了名的美人,红头发白皮肤大长腿,往那一站就是整条街最亮的。



回红叶岭的路上,罗伯特骑在马上,越想越烦躁。



格罗夫那胖子把闺女送进去了,这招太损了,送金币送布料,谁都会,但送闺女,这就不一样了。



只要那姑娘在神明身边站稳脚跟,格罗夫的地位就铁打不动。



城堡大厅。



罗伯特一进门就看见自己十四岁的女儿坐在壁炉边啃面包。



他的女儿叫贝莎。



怎么说呢,贝莎长得随她亲娘,膀大腰圆,脸盘子宽,下巴上有颗黑痣,牙齿还有两颗是歪的。



从小到大,罗伯特请了三个家庭教师教她规矩,第一个教了两天跑了,第二个教了三天哭着辞职,第三个直接连夜翻墙走的。



贝莎看见她爹回来,嘴里的面包渣子喷了一桌。



“爹,你怎么穿绸子?谁死了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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