芒种刚过,天气就热得发狂。



漫山遍野的麦子熟透了,风一吹金浪翻滚。



陆家庄,但凡能动弹的,全都扎进了麦田里。



这是一年里最忙的季节,



就连毛头小子也抄起镰刀,跟着大人们一起抢收麦子。



陆子恒也不例外,连续割了两天麦子,这才摸到一点儿门道。



但这活儿想要干得利索,对十一岁的孩子来说,还是很吃力的。



两天的劳作下来,陆子恒早就腰酸难忍,胳膊更是传来撕裂般的疼。



勉强割完半根垄,就一屁股坐在田埂上,大口大口地喘息。



看着晒得黝黑的胳膊,和手上被麦秆割出来的创口,陆子恒亲切地问候着贼老天。



一声招呼不打,就把拥有大好前程的文理双料状元丢到了叫做燕国的地方。



上辈子,他很向往农村的生活,可真行走在田间地头,却发现自己根本受不了这样的辛苦。



唉,这糟心的日子,什么时候是个头儿呀?



就在陆子恒长吁短叹的时候,传来一个女人的说话声。



“弟妹啊,庄户家的孩子不能这么娇生惯养,真当自己的是富家少爷呢?”



陆子恒循声看去,就见两个女人朝他走了过来。



说话的女人衣衫干净整洁,头上还戴着银簪子,白得像是大户人家的小妇人。



这是陆家长子陆秀峰的妻子潘巧云。



因为平日里喜欢端架子,再加上丈夫是童生,就连老太公都对长房偏爱有加。



跟潘巧云走在一起的是三房的崔氏,也是陆子恒的亲娘。



看着在长房面前唯唯诺诺的崔秀英,陆子恒的脸色瞬间阴沉下来。



和潘巧云不同,崔秀英穿着打补丁的粗布衣裳,鞋子和裤腿上沾满了泥土。



常年下地干活,皮肤晒得黝黑黝黑的,不到三十岁的年纪,看着比四十出头的潘巧云还显老。



“他本来就是身子弱,第一次下地干活,难免……”



崔秀英声音中带着几分怯懦,手不安地扯着衣角,躲避潘巧云投来的锐利目光。



“我看他天生就是个懒骨头!咱们陆家可没钱养闲人!”



潘巧云冷哼着打断崔秀英,言语刻薄地说道,“在那坐着麦子能自己跑回来粮仓不成?不在雨季来临前把麦子收了,一家子吃什么?”



农家子,六七岁就被当成半个劳力使唤,眼下又是农忙,不干活的人自然就成了潘巧云的眼中钉肉中刺。



崔秀英嗫嚅着嘴想说什么,却被潘巧云一个眼神给刀了回去。



陆子恒心里也憋着一肚子火。



陆家有三子,都是一奶同胞,陆太公偏偏对他们区别对待。



老二香,老三臭,老大根本爱不够。



大伯陆秀峰从七岁读书至今,虽然没考上功名,却深得陆老太公的偏爱。



一年到头,全家都吃糠咽菜,唯独大伯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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