茄子的紫衣炸过以后,变成焦褐色,被叉子一戳,露出里面莹润的茄肉,裹着酱香的一起送进嘴里,入口的刹那就化了,留下浑厚的咸鲜在舌根里打转。



“原来茄子还能这样吃!”



从前贝内特太太吃茄子,要么是切片跟芝士碎一起放进烤箱,要么就是蒸熟挤压成泥,跟番茄罗勒洋葱大蒜一起炒化,用来蘸面包吃。



两种做法的茄子都是软烂的口,而这外酥里糯的口感,实在是太令她人感到新奇了!



不仅如此,炸过的茄子一点都不油腻,咬开脆壳后茄肉十分鲜甜。



“难道不应该像海绵一样,把所有油都吸进去吗?”



这也是美利坚极少做油炸茄子的原因之一。



唐宁笑着解释道:“茄子的确吸油,但只要提前用盐杀过水,再裹上一层薄薄的淀粉,炸的时候就不会那么吸油了。”



“杀水?”威尔逊太太惊恐地瞪大双眼,“为什么要把水杀掉?”



唐宁:……



该死的翻译器,也太不智能了。



迟早抛弃它。



“我的意思是,用盐把茄子里的水分弄出来。”



“原来如此。”



威尔逊太太拍了拍小心脏。



一转头,见贝内特太太叉菜的手仿佛挥出残影。



“莫妮卡,你慢点,这里没有人跟你抢。”



对此,贝内特太太充耳不闻,她其实一点也不在意水为什么会被杀掉,满心满眼都只有眼前的地三鲜,一口接着一口,仿佛永远都停不下来。



本以为茄子已经足够惊艳,却没想到,土豆并不是想象中快餐薯条的味道。



过油的土豆棱角泛着金黄,裹了酱也没塌软,咬下去外层酥脆如蝉翼,里面却是粉粉糯糯的,在齿间散成沙沙的颗粒,散发出土豆特有的厚重滋味。



最妙的是青椒,翡翠色的褶皱微微焦卷,一口下去,咬破外衣,迸发出清冽的椒香,一点也不辣,却带着恰如其分的淡淡清甜。



每一样食材明明都是在浓油赤酱里滚过,却各有各的滋味。



见状,威尔逊太太恋恋不舍地暂时告别心爱的大虾,朝着地三鲜进发。



果不其然,第一口茄子就将她征服了。



什么辣辣的牛肉甜甜的大虾,瞬间被她忘在了九霄云外。



苏珊全程都没说话,只一味地将地三鲜碾碎,然后浇上一勺酱色汤汁,跟米饭均匀地拌在一起,再用勺子舀一大勺塞进嘴里。



这一口下去,好吃得让她想去见上帝!



唐宁余光瞥见这一幕,心里大为震惊,不由得想起小某书里的一句话:



此人吃商了得!



地三鲜很快也见底,一桌子人吃得眼神也逐渐开始涣散。



显然是晕碳了。



缓了好一会儿,她们已经感觉到肚子很撑,本想停下来,但瞥见那翠绿的下青菜,莹润的小香菇,终究是于心不忍。



吃太多鱼肉和油炸食物了,吃点清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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