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事局给的规则里没有。



等等,为什么会没有?



说了怎么进,不说怎么出,这好像和特事局一贯的保护民众的作风不符。



【无名童话】的规则里可是明确指出了离开的途径的。



除非,能走出女巫之森的都不是人;亦或者,这涉及【女巫之森】的规则核心,【女巫之森】拒绝透露,所以被抹去了?



不,不对,特事局应该知道什么规则根本无法留存,他们只会选择更加含糊、更抽象的含义来表达,而不是直白到让怪谈直接辨识出来、然后抹掉。



那么答案应该是,要么在规则里有暗示,要么离开途径本就顺理成章,不需要要专门提起。



按照这个思路来看,倒是有几种可能:



1、找到矮人小屋,就能走;



2、找到特丽莎,就能走;



3、把所有女巫全都打趴下;



4、战胜目前场景下的所有女巫;



5、这鬼地方真的有实际意义上的边界,走到头就行。



外加一个前提:队伍里的孩子不能长大。



想了想,陈韶划掉第二个可能。



特事局用词还是比较严谨的,如果找到特丽莎是必由之路,那就不会用到【或许可以】四个字,而是【应该】了。



所以,暂定的计划应该是,在躲避特丽莎的同时、完全破解女巫规则之前,找到矮人小屋。



还是得尝试询问女巫。



至于那两位女巫,以及可能出现的其他女巫?



单纯躲避是不可能躲过去的,暴力通关的可能性也不大。那或许真的要跟随着女巫的要求做……



主动接受污染,顶住压力,避免完全触发规则。



就像是一次考验。



想通这些,陈韶长长地舒了一口气,沉了一晚上的脸总算是有了点笑模样。



“走啦,大乖。”他给棕马新起了个名字,“我们继续去找矮人小屋。”



熟悉的小溪和空地第三次出现了,只不过这一次,溪水里的女人不见了;锤子女巫依旧坐在草地上,黑发又长了,铺在地面上的足有半米,在月光下反射着金属般的光泽。



身边的大乖忽而焦躁起来,虽然缰绳还在陈韶手里、本性温顺也不敢乱跑,但难免原地刨起草地来。



猫也竖起了脊背。



陈韶狐疑地看了一眼两只动物。



上次遇见两个女巫的时候,离得那么近,也没见它们这副模样。



他的视线迅速扫过四周,最终定格在那头长发上。



“请来帮我一个忙吧。”女人又一次说着,“我缺一枚钉子。”



和之前不一样了。



上次她把锤子递过来时,另一只手上拿着钉子。



下次再进来时,必须优先解决掉它!



“我想问一下,您知道哪里有我能去的地方吗?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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