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上拖出一道浅浅的痕迹,看着他那头花白的头发在暮色中像一团快要熄灭的灰烬。他没有生气。旺久说得对,他的字写得很差。一个贵族的字写得像小学生,传出去不好听。但这不是好不好听的问题。“字写好了,我们看着也舒服”——旺久说的“我们”不是他自己,是所有的佃农。他们不识字,但他们看得懂“好看”和“不好看”。字写得工整,他们就觉得这个贵族做事认真。字写得潦草,他们就觉得这个贵族在敷衍。认真还是敷衍,不看内容,看笔划。



刘琦把羊皮卷从怀里拿出来,借着最后一点暮光,看了一遍自己写的那些字。歪歪扭扭的,大大小小的,有些字挤在一起,有些字分得太开。不好看。他把羊皮卷卷好,放回怀里。回去练字。







从封地回石室的路上,天已经全黑了。没有月亮,星星很亮,把小路照得像一条灰白色的细线。刘琦走得很慢,不是怕摔,是在想事情。



才旺选的那块地,三十亩,十户人。三十亩地能产多少粮食?十户人够不够种?年贡定得合不合理?他需要在脑子里算一笔账。产量,人口,消耗,余粮,储备。这些数字在他脑子里自动浮现,像一台精密的计算机在执行程序。青稞亩产多少?不同地的产量不同,保守估计,三十亩地一年能产一百五十袋青稞。扣除种子、贡赋、损耗,剩下的粮食够不够十户人吃一年?够了。还有富余。富余的粮食怎么办?存起来,或者在灾年分给不够吃的人家。



他走得很慢,算得很仔细,每一步都踩在碎石路上,发出沙沙的声响。沙沙,沙沙,沙沙,像是有人在用炭笔在羊皮上写字——不是他写的,是次仁写的。工整的,有力的,一笔一划都不含糊。他要向次仁学,把字写好。



达娃在石室里等他。



灶台里的火烧得很旺,一锅糊糊在陶罐里咕嘟咕嘟地冒着泡。看到他进来,达娃没有说“你回来了”,也没有说“饭好了”,只是从灶台上端过一碗糊糊,递给他。碗是烫的,糊糊是稠的,豆腥味混合着青稞的香气,在石室里弥漫开来。刘琦接过碗,蹲在灶台旁边,一口一口地喝。糊糊很烫,烫得他舌头发麻,但没有吹。他让它烫着,烫是真实的。



“今天怎么样?”达娃问。



“还行。认了十户人,记了他们的名字。”



“记得住吗?”



“记在羊皮上了。”



“我是说你脑子记得住吗?”



刘琦想了想。十户人家的名字,他大部分都记住了——旺久,扎西——不是那个扎西,是同名的另一个扎西;多吉——也不是铁匠多吉,是另一个多吉;次仁——也不是刻字的次仁,是另一个次仁。古格的人名就这么几个,重名的太多,容易搞混。他需要用“铁匠多吉”“刻字次仁”“佃农扎西”这样的方式才能在脑子里区分他们。



“脑子记不住,”他说,“但羊皮记得住。羊皮记住了,我就忘不了。”



达娃看了他一眼,嘴角微微上翘。“你这个人,什么都靠羊皮。没有羊皮,你是不是连自己叫什么都不知道?”



刘琦放下碗,从怀里掏出那块青铜片,放在掌心里。青铜片在火光中泛着暗绿色的光,上面的刻痕——“刘琦”——在光线的照射下清晰可见。



“没有羊皮,我也知道自己叫什么。”他说。



达娃看着青铜片上的字,看了一会儿,伸出手,用手指摸了摸那些刻痕。刻痕很深,她的指尖在里面滑过,能感觉到石头的坚硬和刀刃的锋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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