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月十九,黄道吉日。



京城主街铺满红妆。



这日清晨,沈豫舟身披大红吉服,腰系金玉带,骑着高头大马走在迎亲队伍最前方。



他被特准从宫门口出发,领着浩浩荡荡的仪仗直奔相府迎上楚窈洲,随后绕着京城主街巡游一整圈。



绕完了整条长街,迎亲队伍竟又折返回了相府大门。



沿街百姓全看傻了眼。



“这哪是迎娶啊,这不就是当朝首辅铁了心赖在岳丈家里,要陪夫人住娘家么?”



沿街茶楼的二层隔间里挤满了世家眷属,叽叽喳喳的议论声被迎亲喜乐压得只剩嗡嗡响。



最让人瞠目结舌的,还是那条望不见尾的十里红妆。



打头阵的百余抬红木箱笼已经跟着花轿绕完全城,平平稳稳地落进相府内院了。



可压阵的脚夫居然还堵在相府大门口,连脚都没挪开。



箱笼缝隙里透出的金光玉色互相映衬,连路边灰扑扑的瓦当都被照得发亮。



明眼人瞧见抬箱子的随从便晓得,这等排场绝不单是楚相爷一家的手笔。



领头的是内务府太监,挑着帝后赐下的三十六对送子观音与堆成小山的蜀锦。



居中的队伍全披着长公主府兵轻甲,永安长公主硬是掏空了大半私库,添上去的陪嫁比亲爹还多出三倍。



只为给相府千金撑一个谁都撼不动的底气。



十岁的沈严换上一身喜庆的织金红锦袍,腰间悬着一把短巧的雕花木剑,挺起小胸脯,寸步不离地守在马背左侧充当护卫。



这孩子满脑子全是嫂子临行前的交代,对周遭震天的喧闹全然不顾,眼珠子一错不错地盯着兄长,生怕出半分差池。



初春的寒风穿街过巷,拂过主街两侧新抽嫩芽的柳枝。



可这点子料峭凉意,全被旷世大婚的喧天喜气掩了个干干净净。



沈严迈开小腿上前两步,仰着脸拽住沈豫舟的吉服下摆。



他从袖袋里掏出一个紫铜掐丝小暖炉,双手高高托举着,踮起脚尖塞进沈豫舟垂下的右手袖口里。



“哥,嫂子交代了,今日倒春寒,怕你骑马受了凉冻僵手指。”



小家伙仰起脸,一板一眼,全是奉命行事的严谨劲儿。



“嫂子说,你这双手日后还要给她调胭脂、剥核桃、弹云海间月,绝不能伤了分毫。”



沈豫舟低下头,看着弟弟认认真真塞暖炉的小模样。他握住袖中温热的铜炉,将它往袖管深处推了推,动作十分仔细。



眉梢微微上扬,眼角弯下弧度。



目光越过小家伙的头顶,落在红绸装点的相府门墙上。



茶楼隔间里,观礼的世家贵女们瞧见首辅大人那副神情,手里的罗帕绞作一团,眼圈齐刷刷红了。



早前几月,她们在各种诗会上明里暗里嘲讽相府千金眼瞎下嫁寒门,认定楚窈洲早晚会被清高古板的读书人厌弃。



如今,人家楚窈洲稳坐超品诰命之位不说,连当朝首辅在接亲路上都得被她拿捏着温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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