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犹豫了一阵子,咬牙说道:“一枚银象,外加五枚铜鼠,期限到仲夏节当天,需要满满一桶,可以吗?”



整个奥斯布克目前只有汤姆骑士与林克有完成这份契据的资格,所以……



价格的确可以往上讲一讲。



林克也看得出,这就是对方的底线心理价位了。



他果断应下:“这份契据,我接下了!”



在帝国,流通货币分为三种。



分别是铜鼠,银象,金狮——它们之间的兑换比例,通常被认为是10000,200,1。



当然,这个比例只是参考,存在巨大波动。



在战争年月和饥荒灾害时节,比例变化尤为剧烈!



贝恩村长掏出一根炭笔,在羊皮纸上涂抹修改了酬劳数字,又拿出褐色印泥,让林克按了手印,这才松了口气,离开了。



“林克,你果然是最厉害的!”



艾斯捧着契据,欢天喜地,满屋子打转,脸上的雀斑似乎都变得愈发清晰了:“只是两句话,就让村长多给了十五枚铜鼠。”



他俩过去三年,也只攒下了十三枚铜鼠啊……



这可不得了!



源自村长贝恩的契据任务,其实根本耗费不了林克多少精力。



奥斯布克过仲夏节要用的【圣约翰膏】,说到底就是用橡树汁液熬出来的提取物。



林克本人并不认为它具备神秘学力量,觉得它只是村长的迷信。



这活儿简单得很。



早晨去修道院后厨当面包学徒之前,拎着刀子在村中央那棵老橡树上割几道口子,把卷曲的树皮往下一掰,让汁液顺着流进木桶里。



晚上回来,生上火,慢慢熬就成了。



至于那些跑腿的活儿,搬运装满树液的桶、捡柴火、看着火候,艾斯乐此不疲。



他乐得为林克打下手。



连续好几天,艾斯总是在院子里窜来窜去,抱着柴火跑得满头汗,嘴里还哼着不着调的歌,仿佛已经踏出了成为真正雇佣兵的第一步,成天一副比吃到肉还要高兴的样子。



接下契据后,只过了三天,就熬煮出大半桶圣约翰膏。



这天清晨,林克刚刚抵达修道院,就看见一位乡绅,正在同奥古斯特修士说话:“我刚捐了五十枚银象修缮钟楼,是否能让院长答应将我小儿子的名字刻在奠基石上,离神更近一步?”



乡绅穿着颜色鲜艳,是茜草红的细羊毛紧身外套,边缘镶着兔毛。



他腰系着皮质钱袋和装饰性短剑。



脚上是柔软的小牛皮靴,而不是平民的木底鞋或草鞋。



林克看着对方的派头,心里暗暗想着:“将来的我,会穿上档次更高的衣服和鞋子,住上最气派的房子,出行乘坐最奢侈的马车——到那个时候,像这种稍微有点财富的乡绅见到我,都要自惭形秽!”



身边一名精瘦少年捅了捅林克的腰:“别看啦~人家命好,咱们羡慕不来的。”



“老老实实,烤一辈子的面包吧!”<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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