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些天经历的生死搏杀,已让秦岚蜕变为一位箭下舔血的老练猎人。



而身为猎人的直觉,让秦岚总觉得荒林深处似乎有无比可怕的危险,即将向他靠近。



“气血提升之后,感知也会有所增加,反而让我能隐约察觉到更强大的异兽了么?”



秦岚微微摇头,没再多想,眼看已近黄昏,他逮到一只灰鼠,故意射出好几箭,扛着尸体回家。



一想到能让父亲不再辛苦下矿,回家的路都显得轻快。



一路上,秦岚再次被一众流民羡慕的目光包围。



然而周云翠看到他的第一眼,依然是心疼又担忧的责备。



“谁叫你又去招惹这些怪物的?你不是答应妈,遇到这些怪物就跑的么!”



秦岚讪笑着挠了挠头,对此已司空见惯。



正说着,一家人也都赶忙迎接他回来,大伯母如今对他都是笑脸。



“二哥又打到猎物了!”



“哥,那咱今晚……”



秦岚宠溺地掐了掐秦悠悠的小脸:“小馋猫,晚上还炖肉好不好?”



这几天不是炖肉就是肉汤泡饭,秦悠悠终于不再是那般面无菜色,脸颊很明显的有了一些血色。



“好耶!二哥最棒了!”



一家人也没了往日的面黄肌瘦,每天干劲满满。



秦枫剥皮,大伯母烧水,三婶打下手,而平日里最劳碌的周云翠,反而被推搡出厨房。



毕竟,肉是秦岚猎回来的,一家人同吃一锅肉,又怎么再好意思让周云翠干活?



城外烟火气,最抚流民心。



一家人忙碌却满脸洋溢着笑容,说起来前几天一家人虽然尝过肉味,但心底还是认为周云翠的节俭是对的。



毕竟,下次吃到肉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。



可谁成想,秦岚这才几天便又捕猎了两只异兽!



上只兽皮换的粮食都还没吃完呢。



如今他们一家或许真的能如秦岚所说那样,每天都能吃高粱米吃到饱!



随着酱油等调味品入锅,香味更加浓郁诱人。



“诶,他三婶,少放些酱油,那可比高粱还贵呢!”



周云翠坐在院里,仍忍不住让几人节俭些。



黄豆本来就不便宜,磨成酱油还需要多道工序,她都没听说过城外谁家做饭放酱油的。



“妈,我昨天试了试,我一拳打出去,得有上百斤的力道了。”



听到秦岚叫她,周云翠扭过头来,在儿子面前,她饱经风霜的脸上永远挂着慈爱的笑。



秦岚自顾自的说着:“再吃了这只畜牲的肉,我的力气得快七十公斤了吧?”



“妈,这力气,够打猎了。”



“我已经试过了,我能在异兽没发现我之前,拿箭射到它们了。”



秦岚话锋一转,突然道:“所以,明天就让我爸和大伯回来吧。”



“你应该清楚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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