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 />


魏征说完。



房玄龄也站了出来附和。



“陛下,臣也认同魏征所言。”



但很快旁边又有人反对。



“邓国公、魏国公你们的言论貌似有些偏差吧?律法是要严明的,同意了就是同意了,怎么能因为其他因素而随意更改呢?”



“那难道有人把刀架你的你脖子上,让你把身上的钱都自愿交给他,也算自愿交给吗?”



“这两个案件哪能一同并论,你说的那是抢劫!”



……



很快。



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进来讨论。



一时之间。



朝堂上唾沫飞溅。



张牙舞爪。



就差动起手来了。



而众人的意见也逐渐的分为了两派。



一派以长孙无忌为首。



认为:女子和李四之间发生关系是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实行的,所以构不成**罪。



另一派以魏征为首。



认为:李四是听了张三的话之后才去勾引的女子,如果没有张三的介入,两人之间根本不会发生关系,如果女子知道李四是张三派去勾引她的,那么他们二人根本就不会发生关系了,所以算作是构成**罪。



李二看着吵成一团的众人。



十分无奈。



本意是想场外求助一波。



怎么反而场面变得更加混乱了起来?



最终。



李世民还是选择了相信长孙无忌。



毕竟有先前的白嫖案作为案例。



李二也认为,双方只要同意,哪怕其中有诈骗因素也构不成**罪。



李二点击了【选项二:没有犯罪。】



【回答错误】



另一时空。



李隆基面前也出现了一块问答屏。



但他无心去管,还沉浸在天幕上所播放的案件中。



公公派人去勾引儿媳妇,



让儿媳妇出轨。



再以此来威胁儿媳妇和自己发生关系!



嘶——!



不失为一个好主意。



自己要不要尝试一下。



找个美男子去勾引一下杨玉环?



以此就范?



不行不行。



如若此事传及天下。



必然会遭到万世耻笑!



必须得想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既能得到玉环。



又能堵住天下悠悠众口。



……



宋朝。



包拯陷入沉思。



喃喃自语。



“李四被张三教唆去和儿媳发生关系。”



“并且实施成功。”



“若说犯罪了。”



“两人都是自愿发生的关系。”



“若说没有犯罪。”



“两人之中又偏偏有第三方因素插足,带有欺诈行为。”



“那么这到底是犯罪了还是没犯罪呢?”



素有包青天之称的包拯。



此刻也陷入了纠结之中。



对这个案子无从下手。



……



明朝。



朱元璋面前的答题页面,和李隆基一样也不想回答。



“又是这个张三,嫖完外面的女子还不满意,还想打自家儿媳的主意。”



“要是被咱遇到了他,咱管他有没有犯法,咱都得把他给腰斩了!”



……



清朝。



乾隆被这个案例给看懵了。



大感变态。



“和珅,你觉得这个案件该怎么处理?算不算构成**?”



和珅:“……”



被皇上问起。



和珅也不知怎么回答。



怎么处理?



按照他们大清的民间方法。



当然是把他们三个都浸猪笼了。



“……皇上,按照我大清律法,亲属相奸,按罪论处须杖刑一百,流放三千里。”



“李四作为同谋者,当同处相等罪名,所以……所以按我大清律法,在奴才看来,李四应当是算犯了**罪。”



和珅很谨慎的用大清的律法评判标准说出了答案。



闻言。



乾隆也是若有所思的点头。



“按常理而言,确实如此。”



“只是,这后世的律法终归与我大清不同。”



“他们的律法对犯人明显更为宽松……”



“也许对**案的评判标准也更为宽松?”



“皇上的意思是……觉得犯了**罪的,应该只有作为公公的张三,与李四无关?”和珅想了一下,确实有这种可能。



毕竟上一个案件就是前车之鉴。



在大清朝嫖娼不给钱,就算被活活打死都不奇怪。



到了后世却成了不犯法。



“皇上分析的极是!”



得到和珅的认同。



乾隆自信满满的选择了【选项二:没有犯罪。】



【回答错误】

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(3/3)

章节目录

天幕放映:现代生活震撼古人!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,零点小说网只为原作者枯木浮海的小说进行宣传。欢迎各位书友支持枯木浮海并收藏天幕放映:现代生活震撼古人!最新章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