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屿,我这辈子做过很多混账事,得罪过很多人,也辜负过不少真心。



但只有一件事,我从不后悔,也永远不会后悔——就是在酒吧后巷拦住你那天。



那天你说“我不是卖的”,转身就走。



我站在巷子里看着你的背影,心里想的是,这个人,我一定要追到手。



后来我确实追到了。



你曾问我开不开心,我说开心。



但其实不止是开心。



是满足,是踏实,是活了二十多年,第一次觉得,原来有个人可以让我心甘情愿放下所有防备。



江屿,你总说自己没什么能给我的。



但你不知道,你给了我很多。



你给我一个家。



一个不用戴面具、不用算计、不用防备的家。



你给我一个可以撒娇、可以耍赖、可以抱着你就不想撒手的地方。



你给我一个让我愿意变好、愿意努力、愿意活下去的理由。



所以,我想把最好的都给你。



万律师告诉我,像我们这样的关系,法律不保护。



如果我出事了,你不能替我做决定,不能给我处理后事,也没办法继承我的东西。



我当时听完就急了。



凭什么?



我们在一起,和那些领证的有什么区别?



他们能享有的权利,凭什么我们不能?



所以,我让律师起草了指定监护人的声明。



这东西的意思是,如果哪天我傻了,你有合法夫妻的权利,可以帮我做决定。如果我不在了,你可以帮我处理后事。



还有赠与协议。



我把名下所有的财产都给你。存款、股票、公司股权——所有的一切。



我知道你肯定会说不要。



你总说自己能赚钱,不想要我的东西。



但江屿,这不是“你的”“我的”的问题。



这是我爱你,想把所有能给的东西都给出去。



而且,你拿着这些东西,至少不用再为钱发愁。



你可以继续做你想做的事,调你想调的酒,过你想过的日子。



你过得好,我就放心了。



对了,还有一件事。



如果厉家人因为我的事为难你,你就登录我手机或者电脑上的网盘。



账户名是我的邮箱号,密码就是我常用的那个密码,你应该知道。



那上面有我之前和你说过的,我给我外公看过的“礼物”。



他们看到那些,应该就不敢为难你了。



但我希望那些东西,你别真的放出去。



厉氏是我外公一辈子的心血。



虽然他对我不好,但就像你说的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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