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靖对待兄弟,只有一句话:有福同享,有难同当!绝不会亏待任何一个为我流血流汗的兄弟!”



话音刚落,牙兵们眼中刚刚升腾起的火热,几乎要沸腾起来,不少人已经激动得满脸通红。



然而,刘靖话锋猛然一转,脸上的豪迈瞬间褪去,声音也随之变得冰冷刺骨,如同腊月的寒风。



“不过!”



“丑话,我也要说在前头!”



“这里是歙州,不是无法无天的魏博镇。在我刘靖的麾下,就要守我刘靖的规矩!”



“过去在魏博镇当爷的那些烧杀抢掠的臭毛病,都他娘的给我收起来!”



“谁要是敢在这里耍横,欺压百姓,败坏我军军纪……”



刘靖的嘴角,勾起一抹冷酷到极点的弧度,眼中杀机毕露。



“休怪我刘靖,六亲不认!”



“金杯共汝饮,白刃不相饶!”



“锵——!”



一声整齐划一、仿佛能撕裂耳膜的金属摩擦声,骤然炸响!



他身后,五百名玄山都牙兵,在同一时间,抽出了腰间的横刀!



雪亮的刀锋,在冬日的阳光下,反射出森然的寒光。



一股冰冷厚重,如山岳压顶般的杀气,瞬间笼罩了整个校场!



那不是一盘散沙的匪气,而是一种由铁的纪律和无数次协同操练凝聚而成的军势!



它沉默,却比任何呐喊都更具压迫感!



一众魏博牙兵脸上的火热,瞬间被这股气势浇得冰冷刺骨。



他们脸色煞白,甚至不敢与那些目光同样冰冷的玄山都士卒对视。



他们终于切身体会到,眼前这位年轻的刺史,绝非什么仁慈心软之辈。



“听明白了没有!”



刘靖一声断喝,声如炸雷。



“明白!”



三百多名魏博牙兵几乎是下意识地齐声应道,声音中再无半分桀骜,只剩下深入骨髓的敬畏。



见状,刘靖心下满意。



恩威并施,下马威给了,该给甜枣了。



他脸上的冰冷瞬间消融,取而代之的是爽朗无比的大笑。



“好!”



“都是我刘靖的好兄弟!”



“我已在营中备下最好的酒肉,今日,不醉不归!为诸位兄弟,接风洗尘!”



……



一场接风宴,从中午一直喝到了后半夜。



营中空地上燃起了数十个巨大的篝火,将半个天空都映得通红。



整只整只的肥羊被架在火上烤得滋滋作响,金黄的油脂滴落在炭火中,激起一阵阵诱人的香气。



一坛坛未经过滤的浑浊烈酒,被粗暴地拍开泥封,浓烈的酒香瞬间弥漫开来。



这些在逃亡路上吃了上顿没下顿,连口热水都喝不上的汉子们,彻底放开了。



他们狼吞虎咽,用随身的匕首割下大块的烤肉,塞进嘴里,大口喝酒,大块吃肉。



起初还有些拘谨,可见到刘靖亲自端着一个粗陶大碗,一桌一桌地敬酒,与他们称兄道弟,拍着他们的肩膀,说着“以后这里就是家”的话,毫无半分刺史的架子,他们心中最后一丝隔阂也消失了。



酒酣耳热之际,不知是谁先起的头,一个满脸虬髯、在战场上杀人如麻的壮汉,端着酒碗,看着篝火,突然毫无征兆地嚎啕大哭。



他一边哭,一边把碗里的酒灌进嘴里,哭声嘶哑而绝望。



“家……没了啊!”



“婆娘……娃……都没了啊!全让宣武军那群狗娘养的给杀了啊!”



这一声哭嚎,像是一根导火索,瞬间点燃了所有人的情绪。



压抑了数月之久的悲伤、愤怒、绝望,在酒精的催化下,如同火山般彻底爆发。



哭声,咒骂声,酒碗狠狠摔碎在地的声音,响成一片。



他们失去了家园,失去了亲人,成了无根的飘萍,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孤魂野鬼。



刘靖没有劝阻,只是沉默地站在一旁,端着酒碗,将碗里的烈酒一饮而尽。



他知道,这股郁气,必须让他们彻底发泄出来。



不破,不立。



只有将过去的一切都埋葬,他们才能在歙州这片新的土地上,获得新生。



这一夜,刘靖没有回府,干脆就在军营中,听着这满营的哭声与醉话,睡了下来。



……



第二天一大早,天还蒙蒙亮,空气中还残留着宿醉的酒气和篝火的烟味。



刘靖便在庄三儿的陪同下,来到了马厩。



一百八十余匹战马,静静地站在马厩中,低头啃食着新鲜的草料。



到底是北地的好马,即便饿得肋骨毕现,那高大的骨架和匀称的体型,依旧远胜南方常见的矮种马,那眼神中,也带着一股不屈的野性。



刘靖走上前,轻轻抚摸着一匹枣红马的鬃毛,感受着它微微颤抖的肌肉。



刘靖的心中,涌起一阵难以言喻的心疼。



这可都是宝贝!



是这个时代最宝贵的战略资源,是未来争霸天下的利器。



“传令下去!”



刘靖对随行的马夫沉声说道:“从今天起,用最好的精饲料喂养。豆子、黑料,不要怕花钱,府库里有多少,就给我用多少。再找几个有经验的兽医来,把它们身上的伤都给我治好了!”



“我要让它们在半个月内,都给我养得膘肥体壮,油光水滑!”



“是!府君!”



马夫连忙躬身应下。



庄三儿看着刘靖那爱惜战马的神情,心中也是一阵感慨。



兵、马,在许多将帅眼中都只是消耗品,但眼前这位主公,却视若珍宝。



跟着这样的主公,何愁没有出头之日。



“庄三儿。”



刘靖转过头来,目光灼灼:“我打算用这批战马和魏博的兄弟为骨干,成立一支骑兵营。一支真正的,能够一锤定音的铁甲骑兵!”



庄三儿闻言,双眼瞬间亮了起来,呼吸都变得急促!



“刺史英明!”



“只是……”



刘靖的目光变得深邃起来:“一支精锐的骑兵,必须有一个合格的校尉来统领。他不仅要武艺高强,更要懂得骑兵战法。”



“你手下那些兄弟,可有合适的人选举荐?”



庄三儿脸上的兴奋之色,顿时僵住了。



他手下那帮兄弟,个个都是悍不畏死的猛士,让他们冲锋陷阵,以一当十,绝无问题。



可要说统领全军,运筹帷幄的将才……



他们大多是魏博牙兵出身,骄横惯了,勇则勇矣,却缺少谋略,更不懂什么精妙的排兵布阵。



让他们当个冲锋陷阵的队正、什长,绰绰有余,但要执掌一营,成为独当一面的校尉,恐怕会把一支好兵带到沟里去。



他想了半天,也想不出一个绝对合适的人选,脸上不由露出为难之色。



就在这时,一个沉稳的声音,在两人身后响起。



“刺史,卑职不才,愿为前驱!”



刘靖和庄三儿同时回头。



只见一直跟在刘靖身后,沉默如影的袁袭,上前一步,躬身抱拳,目光坚定。



刘靖的眉头微微一挑。



对于袁袭,他的印象一直停留在武艺高强、忠心耿耿的亲卫统领上。



他知道袁袭能打,是步战的好手,但带兵,尤其是带骑兵,这可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。



“你?”



刘靖的语气中带着一丝明显的怀疑。



袁袭知晓刘靖的疑虑,他没有多做辩解,只是平静地说道:“请刺史给末将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。”



说罢,他径直走到马厩旁,解开一匹无人骑乘的战马的缰绳。



那是一匹性子颇为刚烈的黑马,见有生人靠近,立刻不安地刨着蹄子,打着响鼻,显得极不耐烦。



袁袭却是不慌不忙,只是凑上前,在那黑马的耳边低语了几句,又伸出手,用一种独特的节奏,轻轻拍了拍它的脖颈。



说来也怪,那匹暴躁的烈马,竟然奇迹般地安静了下来,还温顺地用头亲昵地蹭了蹭袁袭的肩膀。



仅仅是这一手精湛的驯马本事,就让庄三儿看得眼角一跳,心中暗惊。



下一刻,袁袭抓住缰绳,脚尖在马镫上轻轻一点,整个人如同一片没有重量的羽毛般,轻盈而流畅地翻身上马。整个动作行云流水,没有一丝一毫的拖沓。



“驾!”



袁袭双腿一夹马腹,那黑马长嘶一声,如一道离弦的黑色箭矢,瞬间冲了出去!



他没有跑远,只是策马绕着不远处的靶场,风驰电掣般地疾驰。



一人一马,仿佛融为了一体,在晨光中拉出一道黑色的残影。



人马合一!



庄三儿的瞳孔,猛地一缩。



他也是在马背上长大的,一眼就看出,袁袭的骑术,绝对是顶尖高手的水准!



就在众人以为他只是要展示骑术时,袁袭在疾驰之中,突然反手从马鞍旁的箭囊中抽出了一支羽箭,弯弓搭箭,整个动作快得几乎让人看不清!



他的目标,是百步之外,一个供步卒练习刺杀的草人靶子!



在剧烈颠簸的马背上,以如此高的速度,射击百步之外的目标,其难度,不亚于登天!



“嗡——!”



弓弦震响,如龙吟虎啸!



羽箭离弦,发出一声尖锐的破空之声!



“嗖!”



第一支箭,在众人尚未反应过来时,已经正中草人胸口!



还未等众人发出惊呼,袁袭的手速快得惊人,几乎是在第一箭射出的同时,第二箭、第三箭已经接连出手,快得仿佛三道流光!



“嗖!”



“嗖!”



又是两声破空锐响!



当袁袭策马勒停在靶场中央,战马人立而起,发出一声雄壮的长嘶时,所有人的目光,都死死地钉在了那个百步之外的草人身上。



三支羽箭,呈一个标准的“品”字形,深深地钉入了草人的胸口!



三箭之间的距离,几乎完全相等!



箭羽犹自在晨风中嗡嗡作响!



整个马厩前,鸦雀无声,落针可闻。



所有人都被这一手神乎其技、近乎于道的神射功夫,彻底镇住了。



刘靖的嘴巴,微微张开,脸上的表情,是毫不掩饰的震惊与狂喜。



他知道袁袭武艺好,却万万没想到,他的骑射之术,竟然精湛到了如此恐怖的地步!



“这……这……”



庄三儿更是看得目瞪口呆,他结结巴巴地指着远处的箭靶,不知该说什么。



许久,才从牙缝里挤出一句充满了敬畏与震撼的话。



“此等箭术……只怕已不输安仁义了!”



安仁义!



是这个时代,公认的第一神射手。



文无第一,武无第二。



武人,行就是行,不行就是不行,你要不服,咱们比划比划,既分胜负,也决生死。



能得到庄三儿如此高的评价,可见袁袭这一手,带给了他多大的震撼。



袁袭策马缓缓归来,他翻身下马,将缰绳递给一旁的亲卫,再次对刘靖抱拳行礼,神情依旧平静,仿佛只是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。



“刺史,末将在家乡时,也曾是游侠儿,时常与乡中子弟聚众百人,策马狩猎,也曾追杀过不少流窜的匪寇山贼,对于如何统带骑兵,颇有几分心得。”



“还请刺史给末将一个机会,末将愿立军令状!”



刘靖看着眼前这个一直被自己当作贴身保镖的心腹,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。



他发现,自己还是小看了天下英雄。



自己身边,就卧虎藏龙!



他沉思了片刻。



让袁袭来当这个校尉,确实是眼下最好的选择。



首先,袁袭的骑射之术,足以服众。



军中,最是崇拜强者,有这手本事在,那些桀骜不驯的魏博牙兵就不敢不服。



其次,也是最重要的一点,袁袭是自己的心腹,忠诚度毋庸置疑。



将这支未来最重要的王牌部队交给他,自己才能真正放心。



至于带兵经验,可以慢慢积累。



想到这里,刘靖不再犹豫。



“好!”



“袁袭听令!”



“末将在!”



袁袭单膝跪地,声音铿锵有力。



“我命你为我歙州第一任骑兵营校尉,统领三百魏博锐卒,即刻开始整训。军器监的甲胄兵器,司仓的粮草马料,任你调用!”



袁袭闻言,脸上终于露出了抑制不住的狂喜,他重重叩首。



“末将,定不辱命!”



“不过……”



刘靖话锋一转,扶起他:“为了稳妥起见,我再给你派一个副手。”



他的目光,投向了不远处,正饶有兴致地看着这一幕,眼中闪烁着异彩的病秧子。



“就由他,担任你的副手,为你参赞军机,从旁辅佐你。”



让病秧子当副手,一是为了借助他在魏博牙兵中的威望,帮助袁袭尽快收拢军心。



二也是为了监察和制衡。



帝王心术,刘靖早已无师自通。



身负“刘”姓,这些自然手到擒来。



最后,他又拍了拍袁袭的肩膀,语重心长地敲打了一句。



“我把这支宝贝疙瘩交给你,你可别给我带废了。”



“若是表现不佳,我随时会撸了你的校尉之职,让你回我身边,老老实实地当你的牙兵。”



袁袭心中一凛,立刻躬身。



“请府君放心!若有负所托,卑职提头来见!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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