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如王传福之前所说,这杆枪确实有些年头了。



那标志性的红褐色木质枪托上,有着不少细微的划痕和磕碰的印记,



让它看起来多了一份沧桑的厚重感。



但是,懂行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,这枪的“骨子”是极好的。



枪管和枪机部分的烤蓝虽然有些磨损,露出了淡淡的金属原色,但却被打磨得锃亮,没有一丝锈迹。



拉机柄处油光发亮,显然上一任主人是个爱枪如命的人,平时没少给它擦拭保养。



在炉火映照下,这杆老枪泛着一股冷冽而肃杀的寒光,仿佛一头沉睡的猛兽,静静地等待着新主人的唤醒。



顾昂看着它,呼吸都不由得变得粗重了几分。



有了它,在荒野之上,他才算是真正有了立足的资本!



王传福看着那红褐色的枪托,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少有的唏嘘。



“老弟,不瞒你说,这把枪的主人,那可是个顶天立地的汉子。



当年在战场上,那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拼杀过来的。”



王传福叹了口气,声音低沉:



“这把枪就是他的命根子,平时连让孙子摸一下都舍不得。



要不是最近家里实在遭了难,老伴儿病重急需用钱救命,再加上家里断了粮,他是绝不可能把这‘老伙计’拿出来卖的。”



顾昂听着,微微点了点头。



“这年头,谁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。大伙都困难。”



顾昂的声音有些低沉。



在这个物资匮乏、饥饿蔓延的时代,多少英雄汉被一斗米折了腰。



这种为了生存不得不变卖心爱之物的无奈,他这一路走来见得太多了。



两人对视一眼,随即默契地叹了口气,不再在这个沉重的话题上多做纠缠。



毕竟,这世道已经够苦了,没必要再往伤口上撒盐。



王传福收敛了情绪,神色郑重地看着顾昂,说道:



“老弟,卖枪的那位老英雄,还有个条件。他特意嘱咐我,一定要给这把枪找个懂行的、惜物的主儿。”



他顿了顿,语气变得格外严肃:



“他说,这枪跟了他半辈子,是有灵性的。希望接手的人能好好对待它,千万不能糟践了它。”



似是怕顾昂多心,王传福连忙解释道:



“老弟,你别觉得我多嘴。按理说,这买卖一旦成了,东西就是你的,



你是拿它打猎还是拿它烧火,那都是你的自由。但这把枪……它不一样。”



王传福指着枪托上一处不明显的焦黑印记,压低声音说道:



“这枪,当年可是实打实地打过土匪路霸的,是实打实的功勋枪。



它是一把有故事、有魂儿的枪。”



听到这话,顾昂原本就认真的神色,瞬间变得更加肃穆。



他伸出双手,郑重地将那把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捧在手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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