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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本正堂的窗户半敞着,外头牲口圈的膻臭味原本一直往里灌,可这酒瓶一开,浓烈的酒香瞬间盖过了满屋的腥膻味。



李胜一脸深沉,将酒液倾入两只粗陶茶碗,液体落入碗底,竟然清透无比,连碗底细密的裂纹都显露出来了!



钱富贵端起碗,凑到鼻尖一闻,脸色顿时变了又变。



钱富贵在榷场喝过汾州老窖,也尝过塞外烧刀子,西域胡商带来的葡萄烈酒同样进过他的肚子,可往日那些酒水,绝不会光凭气味就刺得鼻腔发烫。



胖提领一咬牙,仰头猛灌了一口。



酒液入喉的瞬间,钱富贵的脸从惨白憋成紫红,他五官瞬间皱成一团赶紧扶住了条案边缘,辣得直跺脚。



“我的——老天——爷——诶!”



钱富贵一只手用力扇着嘴巴,喉咙里烫得发痛,那道热从舌根一路烫过食道,直坠胃底,整个人立马热得直冒汗。



萨尔罕没空理会钱富贵的丑态,双手捧起粗陶碗,盯着那清透的液体,深吸一口气,仰头一饮而尽!



酒液冲下喉管。



轰!



一股强烈的灼热感在胸腔里散开。



萨尔罕也整张脸瞬间涨得紫红,硬生生憋着这口气,扛了七八息,才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:



“烈!”



胡商猛的吐出一口长气,胸膛剧烈起伏,腹中烫得惊人,可那股灼热过后,一股醇厚的回甘竟慢慢涌了上来。



从舌根到喉底,余韵绵长。



萨尔罕在草原上喝了三十年的马奶酒,那东西入口绵柔,后劲发酸,大乾的烧刀子倒是够冲,可入喉只有寡淡的辣味,全无回味。



可这酒不一样。



先烈后醇,灼热过后是厚实的余韵,实在罕见!



啪!



萨尔罕将粗陶碗重重拍在条案上。



“痛快!”



胡商大口喘着粗气,用袖口胡乱抹去额头的热汗,再抬头看向许清欢时,双眼亮得惊人。



“大人,请再来一……碗……”



萨尔罕手指紧紧扣着碗沿,脑子里思绪翻涌,立马停住了。



这种透明的、入喉滚烫的烈酒,他活了三十年闻所未闻!



装酒的瓶子是纯净的琉璃,酒液本身清澈见底。这两样加在一起,实在难得。



下个月大汗生辰大典,各部族首领争相进贡。那些送去的千里马和西域美姬,加上成箱的金银珠宝,大汗早就看腻了。



但这酒——大汗这辈子定然没喝过!



一坛旁人拿不出也买不到的佳酿,只有萨尔罕能献上去。只要大汗高兴,叔父的内库管事位子就保住了!右谷蠡王的人拿什么来争?



萨尔罕呼吸越来越粗重,胸口阵阵发烫。



但萨尔罕毕竟是在榷场里混迹多年的老手,喘匀了气后,胡商强行压下眼底的贪婪,换上了一副买卖人惯用的为难之色。



“好酒,确实是好酒。”萨尔罕把空碗往前一推,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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