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首领这话说到点子上了,小的走了这么多部落,发现一件事——王庭不是不管人死活,是只管跟自己沾亲带故的人死活。”



“贺兰部的族长娶了王庭贵族的女儿,那就是自己人,出三百壮丁也能分到最好的草场。”



“首领的乞伏部出了一千五百条人命,但跟王庭没有那层关系,在人家眼里,你们就是出力气的,用完了踢到墙角去。”



乞伏骨的脸色一层层地变,从红变成紫,从紫变成铁青。



他身旁的将领们也沉默了,火堆的噼啪声在安静中显得格外响。



高炅又叹了一口气,做出一副心有不忍的模样。



“小的多嘴了,首领别往心里去,这些都是大人物们的事,小的一个行商,管不了那么多。”



他站起来,拍了拍屁股上的土。



“夜深了,小的去车上歇着,明天再跟首领谈买卖。”



乞伏骨没有说话,坐在火堆旁边,手里握着那把弯刀的刀柄,指节一下一下地收紧。



高炅转身往车队的方向走,脊背挺直,嘴角在黑暗中弯了一个很浅的弧。



第二天白天,高炅花了半天功夫跟乞伏骨谈好了价钱——用比市价低三成的价格,把车上一半的粗盐和烧刀子卖给了乞伏部,换回来二十头半大的牛犊和一堆狼皮。



乞伏骨很高兴,觉得自己占了大便宜。



傍晚的时候,高炅又提着一坛酒去找乞伏骨。



这次没有其他人在场,只有王帐里他们两个。



乞伏骨盘腿坐在矮台上,手里还是抓着酒坛。



高炅在他对面坐下,嗓音比昨晚更低了半分。



“首领,小的今天在营地里转了转,发现一件事。”



乞伏骨灌了口酒。



“什么事?”



高炅的手指在地面上画了两个圆圈。



“首领的乞伏部虽然穷,但弟兄们的气势不差,一个个虎背熊腰,眼睛里有杀气,看得出来是打过仗的好汉。”



他朝东边指了指。



“可首领这么多好汉子,窝在这片最差的荒地上喝西北风,隔壁贺兰部那帮软骨头占着最好的避风草场,养着最肥的牛羊。”



他摇了摇头。



“小的没读过几天书,但也知道一句话——能者居之。”



乞伏骨的酒坛在手里停了一息。



“你什么意思?”



高炅的嗓音里带着一种恰到好处的唆使感。



“首领明明兵强马壮,偏偏受人窝囊气,贺兰部那帮躲在女人裙子后面的软蛋,凭什么骑在首领头上?”



乞伏骨的瞳孔缩了半分。



帐外的风呼呼地刮着帐篷的牛皮,发出沉闷的啪啪声。



乞伏骨把酒坛握在手里,五根指头把坛壁上的泥封捏得碎了一圈。



帐里安静了很长时间。



最后是乞伏骨先开口,声音低得只有两个人能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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