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支巡逻队的上百名辽兵,被砍瓜切菜一般杀了个精光。



没有一个活口,没有一声示警。



夜风吹过渡口,火把的光芒依然在跳动,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。



杨再兴翻身下马,从百夫长胸口拔出长枪,抖了抖枪杆上的血珠,随后低声命令,让士兵们挨个补刀,然后将尸体拖到隐蔽处藏起来。



这些事情,放在一天前,他做不出来。



堂堂杨家将传人,偷袭、灭口、毁尸灭迹……哪一条拿出来,都不是将门子弟该有的做派。



但现在,他不会有任何迟疑。



韩世忠的话还在耳边回荡——“三十七条命和三百七十条命,选哪个?”



这个问题,他已经有了答案。



曹成在一旁看着,暗暗点头。



经过今天的事情,杨再兴明显成熟了很多。



他身上的那股将门之后不可一世的骄傲,正在慢慢消失。



逐渐成型的,是彻头彻尾的战场法则。



曹成甚至有理由相信,等到杨再兴蜕变成功之日,必定是不亚于韩世忠的一代名帅!



很快,士兵们收拾好战场,回来汇报。



一百一十三具辽兵尸体,全部藏入渡口旁边的芦苇荡中。



血迹用泥土掩盖,火把重新插回原位,远远看去,一切如常。



杨再兴淡然点头,表示自己知道了,随后调转马头,直奔黄龙大仓。



曹成催马跟上,压低声音道:“再兴,你变了。”



杨再兴头也不回,闷声道:“大哥,我没变。只是以前的杨再兴,只知道怎么死。现在的杨再兴,想学学怎么活着赢。”



曹成愣了一下,随即哈哈大笑,拍了拍马脖子,低声道:“好小子!”



三千铁骑,继续前行。



前方,黄龙大仓,已经遥遥在望。



……



辽国,黄龙大仓。



与齐军的紧张肃杀截然不同,此刻的黄龙大仓,一片歌舞升平。



守将洞仙侍郎,正坐在将军府的大堂内,大口大口地灌着烈酒。



堂中灯火通明,两侧坐满了黄龙大仓的守将和校尉。



桌上摆满了烤全羊、马奶酒和各色北地珍馐,空气中弥漫着肉香和酒气。



几个辽兵按住一头刚宰杀的肥羊,用弯刀割下后腿,血淋淋地直接架到火上烤。



洞仙侍郎今年四十有三,长得五大三粗,满脸横肉,一双三角眼透着精明和残忍。



他能坐上黄龙大仓守将的位置,靠的不是战功,而是跟兀颜光的交情。



当年,兀颜光还是个千夫长的时候,洞仙侍郎替他挡过一箭。



就这一箭,让他吃了二十多年的红利。



如今的他早已不复当年之勇,每日里只知饮酒作乐,把黄龙大仓这个天下最大的辽军粮仓,当成了自家后院。



“来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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