吧?



钟如意抬手一指眼前酒楼:“这是你的产业?”



杨三不屑:“正是小人产业,合理合法,该交的税银一文不少。”在杨三看来,这钟如意就是个棒槌。



没了别的手段栽赃偷鸡这个烂手段,就算自己认了他也注定成为笑柄。



偷只鸡而已,累死你也杀不了我。



但他忘了一件事,大明律法是朱元璋定下的,直到明朝灭亡也没有被实质性修改过。



太祖什么人?



以严刑苛律为治国理念的开国皇帝。



钟如意从袖筒里掏出大明律。



“按明律,盗窃已行而不得财,笞五十,免刺。”



朱元璋的狠是不用怀疑的,笞,就是竹板或者荆条抽打,你不是馋吗。



偷只鸡也要抽你五十下让你长了记性。



杨三嗤之以鼻,五十荆条又如何,你依然还是笑柄一个还是不能拿我怎么样。



“然,得财者,以一主为重,并脏论罪,为从者各减一等,初犯左臂刺盗贼二字,再犯,右臂刺字,三犯者绞!”



这就是老朱定下大明律法的神奇之处。



偷鸡也吃也就算了,若是偷了鸡去卖钱逮着先打一顿随后给你免费纹身。



第一次纹左臂,第二次纹右臂,第三次去你妈的直接绞刑。



在老朱这只有再一再二绝没有再三。



杨三眼中的不屑更浓了,不就刺字嘛,老子刀尖舔血过来的还怕你个刺字?



可就在钟如意下一句出口的时候,杨三知道自己掉坑里了。



而且这坑里铺满了箭头铁钉。



“既承认这酒楼是你的,那这鸡定是放在酒楼售卖,按明律,常人盗取官财得银超八十贯者绞。”



说完抬手一指酒楼里吊着用来点菜的水牌。



“嗯,老参炖鸡售价八十两,价钱刚好按律当绞!”



他是谁?



南昌府衙同知,他的鸡不是个人财产,而是为府衙代养。



这不正好就是官财嘛。



人明律上说了,得财者,以一主为重,并脏论罪。



你吃了也就算了,但你放在酒楼里卖那就是得财者。



人太祖当年也说了,为惜民命,犯官贪赃满六十两一律处死,绝不宽待。



但对普通百姓偷盗还是很仁慈的,一般都是揍一顿了事。



但你这实在是自己往刀口上撞啊。



偷了拿来卖,好死不死的还刚好卖八十两。



你看,全对上了,本官也帮不了你啊。



杨三疯狂挣扎:“你陷害我,我不服,这鸡就是我吃了没有拿出去卖,你剖了我的肚子吧。”



为一只鸡剖肚子没有先例,同样也没有律法的依据。



所以钟如意摇头。



“不,你已经承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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