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应该不会有问题。
但这恰恰就是问题所在。
明明一个需要经过正常招投标的经济项目。
为什么常委会,会在会上做出决定,直接把这个项目交给李家来做。
并且在相关文件上,还有刘副市长的签字。
杨同新没有再说什么,只是把当时的会议记录拿给刘副市长。
刘副市长接过来,看了一遍后,眉头不由皱了起来。
他道:“杨书记,恕我直言。”
“我不记得市里面召开过这类会议。”
“而且你拿出的这份文件,确实是我亲笔签字。”
“但是,我却不记得我签过这类文件。”
“不过,杨书记稍等一下。”
“凡是我签署过的文件,我这里都有记录,我可以让秘书找一下。”
说话的时候,刘副市长就打电话给了秘书。
秘书听过缘由后,就按照文件上的时间,跟刘副市长在同一时间签过的文件进行了对比。
也就是十多分钟的时间,秘书便走了进来,汇报道:“刘副市长,杨书记。”
“我找过了同一时间段的所有文件,并且连上下两个月的文件我都找过。”
“并没有发现这份文件。”
刘副市长点了下头:“杨书记,我能断定,这份文件绝对不是我签署的。”
“至于上面为什么会出现我的亲笔签名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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