穿着这件毛衣,好像变了个人一样。



灰色为主基调,显得很高档,毛衣前面有橙色和白色组成的不规则图案,给这件衣服增加了几分时尚感。



和这个年代纯色的毛衣完全不一样。



韩胜利想到自己收到的那件纯蓝色毛衣,咽了咽口水:“姐,这毛衣也太好看了吧?”



“比玉琼织的好看?”



韩胜利下意识点点头。



“行,明天我就写信告诉玉琼。”



“别。”韩胜利的求生欲立刻回笼:“姐,求你了,别和玉琼说,再说了,虽然玉琼织的不是最好看的,但却是我最喜欢的,我觉得穿上玉琼给我织的毛衣后,我都感觉不到冷了,冬天不穿棉袄,只穿毛衣,应该都够了。”



丁一一扫了他一眼:“你倒是反应快,不过晚了。”



张毛嘿嘿笑着:“幸好我什么都没说。”



葛三蛋跟着来了一句:“姐,你手上织的这件,还给我吗?”



不等丁一一说话,沈明征冷着脸开口:“她敢给,你敢要吗?”



葛三蛋只觉得从脖子处嗖嗖钻冷风,他赶紧摇头:“我不要。”



他不敢,是真的不敢。



旅长把这件事毛衣看的比小黄鱼都贵重,他哪里敢要?



他怕有命要、没命穿!



皮志胜幸灾乐祸的开口:“幸好我有自知之明。”



大家说说笑笑,都很开心。



周围的邻居经常能听到丁一一家的院子里有说有笑的,很好奇他们都说了什么。



有时候还有人刻意站在院子里面看他们做什么、听他们说什么。



丁一一几人倒是无所谓,光明正大的任由他们看。



家属院的人们没想到的是,沈明征的这几个警卫员,和他们夫妻的关系好像很熟络。



看起来不像上下级,反而有种一家人的感觉。



每次沈明征和几个警卫员回来的时间,都是训练结束后,所以不只他们回来了,其他军人也回到了家属院。



大家看到沈明征与几个警卫员之间的相处,都有些意外。



因为白天训练的时候,沈明征对几个警卫员和对其他士兵并没有任何不同。



甚至对那几个警卫员的要求更高,也更严厉。



他们本以为沈明征就是一个严肃、刻板、又冷漠的人,没想到训练结束回到家的他,却像是换了个人一样。



虽然对那几个警卫员依旧没什么笑容,但每次看到他媳妇和那几个警卫员说笑,他的嘴角就会扬起。



所以家属院的军人们,好像又没有那么害怕他了。



大家除了羡慕丁一一家有人帮忙干活外,还羡慕她家吃的好。



当然了,羡慕她家伙食好的都是一些外地来随军的军属,京市本地人几乎没有羡慕的,因为他们也吃的很好。



现在是秋天,能买到青菜,也可以和附近的老乡换,条件好的家庭也能经常吃肉,所以丁一一家伙食好并不是个例。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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