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团回返,郭汝诚正与李煜会面于水寨其中营帐。



初闻斯蒂庞克男孩儿之名,李煜颇为惊异。



他言不由衷地夸赞道,“吴敬忠敬忠,好名字。”



“若校尉有意恩赏,”郭汝诚揖礼,“还望赐他个一官半职,也算不枉此行了。”



李煜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。



尽管他还不清楚郭汝诚私底下以命作保的约定,但这并不妨碍他把这个孩子安置下去。



狡兔死,走狗烹,飞鸟尽,良弓藏。



这是大忌。



从此刻起,吴敬忠要活着,还得活得很好才行。



李煜突然问道。



“我听闻,吴疙瘩的新名,是郭大人所赐?”



至于听谁说,当然是李定璋了。



他挑的人,总不可能连名字都不知道。



“正是。”



郭汝诚颔首。



“嗯”



李煜随即沉思该对其如何赏赐。



按照武官传统,这样的‘功臣’大多是要收养下来,养作家丁。



待其年岁渐长,拉得开弓,上得了马,就该顺理成章地受到任用了。



但吴敬忠的名字既然是郭佐官所赐,这条路就行不通了。



李煜此时再赐个姓氏下去,反倒显得画蛇添足,多此一举。



“郭大人觉得,该赐他个什么官?”



谈及赐官,李煜一时犹疑不定,索性把问题推了回去。



屯将太高,队官又显小。



百户又难免惹人非议。



需知李煜麾下,不少随他出生入死多年的亲从之士,至今最高也不过是个百户官。



一夜之功,竟至于此乎?



念及忠义,岂不寒心!



所以,这话也只能是从郭汝诚嘴里来说了。



郭汝诚显然也明白‘木秀于林风必摧之’的道理。



“依郭某来看,”他思忖道,“敬忠年岁尚小,只赐个百总虚职,俸同百户,可以为军民之榜样!”



这般为吴敬忠讨个百户俸禄,便不算违约了。



享百户之奉养,正是当初所答应的原话。



百总虚职,才是顺手的添头。



百总之位虽同队正,但作为虚职而言,或许也正合适。



“善!”



李煜满意地点点头。



这个结果,便是皆大欢喜了。



不过



他和郭汝诚在此详谈,最主要的可不是为了个毛头小子。



李煜指向帐外,好奇道,“郭大人,怎得带回这么多呃胡人使者?”



郭汝诚回头,正看见一群镇北关来使,不大老实地待在码头边上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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