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是百人将,不是兵。



将兵百人,临机应变,自是要胜于常人。



这和精锐的甲兵有着本质的不同。



可惜,张承志家小尽在城中,生死不知,怎能强求他离乡?



唯有叫他留在赵府,才是顺水推舟。



终究是依势而为。



不过说到底,还是李煜心下这份沉甸甸的忧心,让他不敢将此事交托于人。



一个区区百户辖地,竟连一次失误的余地都没有。



不,是承受不起。



此前折损两个斥候,就已经是沉重的打击。



李煜将这些杂念从脑中甩开,目光重新变得清明专注。



他朝身边骑卒,大声呼喝。



“此行疾驰而进,马力有限,务必要一日而返!”



北探,是为了获取情报以明生路,而非一时的意气之争。



徐徐图之,方为上策。



随即,李煜不等身后亲卫的回应,又朝前方三名夜不收的背影呼喊。



“李季!”



他的声音再度拔高,确保每个字都能穿透风声,清晰地送入前方斥候的耳中。



“你三人前出探哨,勿要超出三里!”



“若遇险途,即刻回撤!”



“哪怕只探明最近的一股尸群在哪,我们此行便不算白来!”



“听明白了么!”



前方传来三声简短的回应,裹挟在呼啸的风中,却依旧清晰。



“明白!”



李煜看着他们伏在马背上的身影。



看着他们身上那与环境融为一体的暗色罩衣。



心中一定。



夜不收的战场,从来不是正面冲杀。



他们不穿累赘的扎甲,惯穿皮甲、棉甲,最多不过是锁子甲,或者干脆无甲。



外面一定会罩上辅助隐蔽的暗色罩衣。



有时,头顶就连有可能存在些许反光的笠盔都不戴,转而以毡帽或网巾束发。



一切,都为隐蔽与迅捷这两个词服务。



黑夜、阴影与弓矢,才是斥候独自生存最可靠的伙伴。



对军中斥候而言,很多时候,能把一道至关重要的情报成功带回主将面前,本身就是一场胜利。



就连兵刃,他们更精通的,也是便于藏匿与近身搏杀的短兵。



斥候之间的对决,残酷而迅捷。



长兵器,在斥候们的小队厮杀中,远不如弓弩好用。



双方骑马对冲,用长兵器一决生死的场面,极其罕有。



胜负,往往在接敌之前,就已由双方呼啸而出的弓矢决定。



在高速奔驰中,失去了胯下的战马,就等于失去了双腿,只能在旷野中,任由对方戏弄屠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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