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书省值房,李逸尘揉了揉眉心。



两天两夜的观察,让他对尚书省的运作效率、人员能力、乃至潜在的派系脉络,有了远比以往清晰的认知。



东侧议事偏厅里传来的、刻意压低却依旧能听出激烈情绪的争论。



李逸尘从案牍间抬起头,目光投向那扇半掩的隔扇门。



今日送来的文书中,有一份来自刑部的急件,标注著「待议」的红漆。



洛州永宁县民赵四郎,年二十二,于三日前持刃潜入县廨,刺死县令郭奉。



被捕后供认不讳,声称是为父报仇。



其父赵石头,原为永宁县衙壮班衙役,两月前因「监守自盗」被县令郭奉下令杖责,伤重不治而亡。



赵四郎坚称其父冤枉,是郭奉为掩盖贪墨仓粮之事,寻衅构陷。



刑部派员初查,永宁县仓确存亏空,郭奉生前与当地粮商往来密切,有贪渎嫌疑。



然赵四郎杀官事实清楚,依律当斩。



刑部内部对此案处置意见分歧,主事、员外郎们吵了两日未有结果,只得将案卷并双方意见上呈尚书省,请省中定夺。



如今,这争论蔓延到了尚书省。



李逸尘放下手中的笔,端起微凉的茶盏呷了一口,静静听著。



偏厅内,声音渐高。



「————杀官即是造反!《唐律》写得明白:谋杀制使、本属府主、刺史、县令,流二千里;已伤者,绞;已杀者,皆斩!」



「此乃国之纲纪,岂能因私仇而废公法?」



这是刑部郎中段申的声音。



「段郎中此言未免过于拘泥!」



接话的是尚书省都事刘方,声音急切。



「律法亦云:父仇不共戴天。子报父仇,虽触刑章,其情可悯!」



「《礼记·曲礼》有言:父之仇,弗与共戴天。」《周礼》亦载,古者复仇之义,朝议尚许。」



「今郭奉贪墨害命在前,赵四郎激于孝义在后,若一概以杀官论斩,岂非绝人伦、塞义理?」



「刘都事!此乃大唐,非蛮夷之邦!」



另一名官员,主事郑元提高了音量。



「若人人皆言父仇而擅杀官吏,朝廷威严何在?州县如何治事?」



「今日可杀贪县令,明日是否可杀酷刺史?后日若觉中枢大臣不公,是否亦可持刃入宫阙?此例一开,天下必乱!」



「郑主事何必危言耸听!」



刘方反驳。



「赵四郎案有其特殊性!郭奉确系贪渎枉法,草菅人命!朝廷若查明,郭奉亦当死!



赵四郎不过是代天行诛!岂可等同于无故作乱?」



「代天行诛?他赵四郎是何人?有何权柄代天行诛?」



段申声音冷峻。



「朝廷自有法度,监察御史、巡察使,乃至刑部、大理寺,皆是纠劾不法之所在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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