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军没有着急上前,叫回大黄向后退几步,点上一个根烟开始打量起四周的林子。



这个地点已经算是山林的外围,离着贯穿各个村屯的大路步行不超过两个小时。



之前野狼也好,黑熊也罢,可从来不会在这附近出现。



将烟头扔在雪地里,陈军上前查看黑熊,已经彻底死亡,陈军掏出柳叶刀开始处理黑熊。



熊胆和熊皮是一定要留下的,还有熊掌,柳叶刀和开山刀来回轮换之下,黑熊的尸体已经被分割完毕。



至于野狼,这次最多带走狼王的尸体。



天色已经变暗了,剩下的狼尸干脆聚拢到一起,堆放在了一个山沟,再用树枝盖住,陈军打算明天再过来去。



陈军发动摩托离开,发动机的声音在寂静的山林里传出去很远。



“咦,于林你听到动静么?!”



一名身穿森岭公安大衣的人停了下来,问向一旁同伴。



“明辉哥,听着是魔多车的动静!这山里咋还进了这个东西啊!”



“别向前走了,在这看看!”



这两个人还真是森林公安,而且还是郭大鹏管辖大队的队员,两个人的父母在一个村上,这次是结伴回家休假。



过了将近五分钟,摩托车的动静变得越来越小,两人这才继续前行。



“明辉哥,听着是往山上走的!”



“恩,我也听出来了!这附近的山里住着个人物,我已经猜到是谁了!”



“是谁啊,明辉哥!”



“陈军!你还记得么?”



“哦,我知道他!”



吴明辉站在岗上点上一根烟,看着山里的方向,



“走吧!天色已经不早了,咱们得快点走!”



名叫于林的森林公安,加快了几步走到吴明辉身旁,声音放低,



“明辉哥,你手上的金条都换了么?”



吴明辉定定的看着于林,点点头,



“这玩意得早脱手,不然在手里早晚是个事!你得没换?!”



于林先是点头,后来又摇头,



“我的还没换,我爹娘说要留下给我娶媳妇!”



吴明辉一听,脸色怔了怔,



“也好,不过你一定要藏好,知道的人越少越好!”



也不知道为什么吴明辉一提起金条心里就七上八下的,特别是前阶段他们跟着郭大鹏去抓高岗他们。



之前也没有太注意,自打在河西村谷家大院发现同样的金条后,不光是吴明辉,连带着大队上都拿到金条的人,心里都变得慌了起来。



吴明辉想起自家小舅子去偷偷换金条也不知道咋样了,当初自己也是实在拗不过媳妇,没拦下。



自己因为工作总是不着家,父母孩子都是媳妇一个人照顾,吴明辉自觉亏欠媳妇,有些事都在忍让。



况且这次还是小舅子要娶媳妇,当姐姐的想帮一把,自己更不能说什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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