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了他的说法。



除了长生种,弗兰克身上,确实没有什么东西能让他痛下杀手,且同为血族,多少也有几分同族的情份,没有利益冲突的情况下,杀弗兰克,毫无意义。



而且弗兰克也不是那么好杀的,即便言芊芊用声波仪干掉蝙蝠,弗兰克打不过,至少可以跑。



弗兰克从手上取下一枚戒指,招来一只蝙蝠。



蝙蝠叼着戒指,飞到肖义权面前,松嘴,戒指落下。



肖义权接住。



戒指样式普通,银底,上面镶了一颗绿松石。



绿松石的中间,有一点红,隐隐的,有一点点灵力。



“戒指里面一点红,就是长生种,放嘴中咬破,血入喉中,就可以在自身血液中种下长生的种子。”



“哦。”



肖义权哦了一声



“那我先走了,肖先生在成为血族后,可以再来找我,我们血族,有一些功法,到时我可以传给你。”



弗兰克说完,抚胸一礼,上了驼鹿,再看一眼肖义权,在驼鹿脖子处一拍,驼鹿下山去了。



肖义权没有阻拦,看着他身影消失,他又看了看戒指,套在左手小指上,他手较粗,弗兰克手要细一些,中指套不上,小指刚刚好。



“要我变吸血鬼,呵呵。”肖义权冷笑一声。



但又必须承认,长生,确实有着无比的吸引力。



所以说,弗兰克这个,还真是一个阳谋,无解。



回到庄中,想练功,没心思了。



索性睡一觉。



第二天,一早起来,去后院,安公子三个已经在练功了。



安公子一身黄,言芊芊姐妹则是一身白,三女在练剑,灵动轻捷,远远的看去,就如三只蝴蝶在飞舞,美丽绝伦。



“长生。”肖义权想。



安公子这样的美人,要是老了死了,确实可惜。



血族要吸血,也不能生育,但能长生,只这一点,就把所有的缺陷都补上了。



至于说变成吸血鬼,世人喊打喊杀,那个好解决的,现代社会,只要你有钱有势,别说吸血,你就跟爱泼斯坦联军一样吃人,那又怎么样?



“肖义权,想什么呢?”



安公子这时收了剑势,问他。



“看你练剑啊。”肖义权笑着过去,伸手搂着她腰。



才练了剑,安公子有点儿喘,红唇微张,呼出的气息,带着淡淡的香气,如兰如梅。



“宝贝,你真漂亮。”肖义权细细的看着她脸。



这张脸,要是能永远这样,不老,不死,得多好啊。



但成为血族,又似乎还要多想一下,他暂时也就没说。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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