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心而论,《投名状》里,李连杰的表演其实不差。



文戏可以说是他所有作品里最强的。



但无奈,观众要看的是他的打戏。



你说陈可欣不知道吗?



他肯定知道。



知道还那么宣传,就不怪观众骂人了。



其实,这也是所有成功的动作演员的无奈。



你的动作戏演的好,观众会自动给你身上贴上动作演员的标签。



一旦有了这个标签,意味着你的动作戏得到了大家的认可。



但另一方面,也意味着你其他类型的电影大家就不买账了。



李连杰的《投名状》,程龙的《玻璃樽》都是这个情况。



说起来,张辰其实有点搞不懂陈可欣的思路。



花一亿请李连杰,却不拍打戏,怎么想的?



李连杰的片酬是一亿。



这些从好莱坞回来的,报价是真的高。



他在好莱坞的行情价是1500万美刀,经纪公司允许他比这个低接戏,但不允许低太多。



说起来,这小子这两年可是没少挣钱。



《霍元甲》他不仅是主演,还是制片人,最终收益超过3000万美元。



《功夫之王》中他和程龙的片酬都是1000万美元,只不过李连杰只有固定片酬,程龙则是固定片酬+票房分成。



《木乃伊·龙帝之墓》李连杰作为最后的大boss,一共出场仅有十几分钟,同样是1500万美元的片酬。



《投名状》就是参考的《木乃伊》,算下来已经是友情价了。



毕竟,一个只出场十几分钟,一个则是主演。



整个《投名状》其实就是姜武阳的回忆录,在张辰看来,拍的其实是OK的。



只是因为陈可欣的骚操作,导致口碑很差。



他拍《投名状》,多少是带着一些情绪的。



当年拍摄《如果爱》,信心满满的想要进军内地市场,被《无极》按在地上摩擦。



偏偏《无极》是个垃圾。



被个垃圾打的满地找牙,那岂不是连垃圾还不如。



后来自以为搞明白了内地大片的逻辑,要有大明星,要有大场面,要有大投资,还要是好档期。



所以就按照这个标准鼓捣了《投名状》。



请了一亿片酬的大明星,拍摄了几千人冷兵器战争的大场面,2.5亿的大投资,定的也是贺岁档。



对了,《无极》还教会了他一个道理,要抱对大腿。



陈可欣的原话:



中影能够把一部在香港、在全世界其他地方票房都垮成那样的电影,在中国内地做成那么卖钱,大家觉得中影的力量是无敌的!



所以《投名状》拉了中影做靠山,主打一个打不过就加入。



满意为这次可以卷土重来,一雪前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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