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他残忍的将自已妻子尸体吞噬了,化作了
昆鹏老祖比混限妮的遗影?原来是议样,难怪是口以期骗得了鸿钧道人,他认是打肯出来了
自己的混沌遗骸,这是………他在算计,返回混沌….好一个混鹏啊,好一个妖师鲲鹏啊,他就
是为了复活那个女人,为了这个女…."
在此时,他手中也浮现出来了一个的混沌色的胡产
雷泽,你这是什么意思?妖师鲲鹏,他居然是混沌遗族之中的混鹏老祖?
义虎道人大吃一惊,不过他们一个个都是在此时防备着雷泽,避免他也是逃走
"该咳咳.你们这些混蛋,我是不会逃走的,你们赶快,给我一起进入我的不火雷葫之
·#.……混蛋,这么多的怨灵之气,都是被这个混蛋激发了,他这是要让我们去死么?他这一次
为什么会答应前来混沌星墓?这是…为了剥离自己的灵魂…为了让……那个女人复活啊
雷泽在此时,终于知道了妖师鲲鹏的打算
他也一下子将混沌大船,装入了自己的不灭雷胡之中,然后让所有人以自己的发力,不停
的祭炼自己的不灭雷葫,可是在他的双模深处,闪烁看一抹校诈之色
这斯根本是准备让这些人将自居的不火雷胡的禁止,不停提升,还是为了祭炼它,将混沌
大船都是吸收了,这上面可是承载了众人大道在其中,都是被转化成为了不火雷胡的养料
让自己的混沌宝物一不灭雷葫的禁止,在不伟的捷升起来
妖师鲲鹏这厮,面对危险之时,直接的将他们抛起来,害死将他们用来,对付这些禁止,目己前去夺取目一需要乐西
可是雷泽也不是什么好人,这斯将所有人都是欺骗了,所有人认为他十分的熟厚,可是不
知道他的老奸巨猾,这些人完全被他欺骗得一愣愣的,根本是想不到对方为了吞噬天船,设计
这一切!
还是他们的法力,完全帮助他开启一层一层的禁止
"嘎嘎嘎,这些蠢290货,让他们帮助我开启这不灭雷葫的大道好了,以他们的发力,家桑这个地方的混沌之气,足可以让我的修为提升……只有这个不灭雷葫才可以协助我度过这
个大清洗,我可是不相信这些家伙,拥有这个本….”
雷泽感受到了自己的不灭雷葫,在吞噬他们的大道法则,不停的进步,比起自己祭炼了这
么多年来,进步快得多,欣喜不已,“哼,鲲鹏这厮进入这个地方,是为了寻找那些东西,复
活那个人,我是为了得到了不火雷则,超越了法则的大道则之力,可以让我躲过大清洗,我
知道这一次对付大道的人十分多,口是.…大道实在是太过于厉害了,将众生编制成为了一张
大网,我们都是会在其中…….逃不了,逃不了,我只有船..."
他一分的叶诈,也道历善,知道好多
"哈哈哈哈…不过没有关
昆鹏老祖比混限妮的遗影?原来是议样,难怪是口以期骗得了鸿钧道人,他认是打肯出来了
自己的混沌遗骸,这是………他在算计,返回混沌….好一个混鹏啊,好一个妖师鲲鹏啊,他就
是为了复活那个女人,为了这个女…."
在此时,他手中也浮现出来了一个的混沌色的胡产
雷泽,你这是什么意思?妖师鲲鹏,他居然是混沌遗族之中的混鹏老祖?
义虎道人大吃一惊,不过他们一个个都是在此时防备着雷泽,避免他也是逃走
"该咳咳.你们这些混蛋,我是不会逃走的,你们赶快,给我一起进入我的不火雷葫之
·#.……混蛋,这么多的怨灵之气,都是被这个混蛋激发了,他这是要让我们去死么?他这一次
为什么会答应前来混沌星墓?这是…为了剥离自己的灵魂…为了让……那个女人复活啊
雷泽在此时,终于知道了妖师鲲鹏的打算
他也一下子将混沌大船,装入了自己的不灭雷胡之中,然后让所有人以自己的发力,不停
的祭炼自己的不灭雷葫,可是在他的双模深处,闪烁看一抹校诈之色
这斯根本是准备让这些人将自居的不火雷胡的禁止,不停提升,还是为了祭炼它,将混沌
大船都是吸收了,这上面可是承载了众人大道在其中,都是被转化成为了不火雷胡的养料
让自己的混沌宝物一不灭雷葫的禁止,在不伟的捷升起来
妖师鲲鹏这厮,面对危险之时,直接的将他们抛起来,害死将他们用来,对付这些禁止,目己前去夺取目一需要乐西
可是雷泽也不是什么好人,这斯将所有人都是欺骗了,所有人认为他十分的熟厚,可是不
知道他的老奸巨猾,这些人完全被他欺骗得一愣愣的,根本是想不到对方为了吞噬天船,设计
这一切!
还是他们的法力,完全帮助他开启一层一层的禁止
"嘎嘎嘎,这些蠢290货,让他们帮助我开启这不灭雷葫的大道好了,以他们的发力,家桑这个地方的混沌之气,足可以让我的修为提升……只有这个不灭雷葫才可以协助我度过这
个大清洗,我可是不相信这些家伙,拥有这个本….”
雷泽感受到了自己的不灭雷葫,在吞噬他们的大道法则,不停的进步,比起自己祭炼了这
么多年来,进步快得多,欣喜不已,“哼,鲲鹏这厮进入这个地方,是为了寻找那些东西,复
活那个人,我是为了得到了不火雷则,超越了法则的大道则之力,可以让我躲过大清洗,我
知道这一次对付大道的人十分多,口是.…大道实在是太过于厉害了,将众生编制成为了一张
大网,我们都是会在其中…….逃不了,逃不了,我只有船..."
他一分的叶诈,也道历善,知道好多
"哈哈哈哈…不过没有关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
(2/3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