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色的全覆式头盔,厚重的双层铁甲,还有那一杆杆扛在肩上、通体乌黑的怪异火枪。



“那是……大虞的军队?”



布鲁姆眯起眼睛,拿起挂在脖子上的单筒望远镜看了一眼,随即发出一声嗤笑。



“这就是他们的援军?”



“那是铁罐头吗?”



“穿着这么厚的盔甲,还能走路?他们以为这是中世纪的骑士决斗吗?”



布鲁姆收起望远镜,眼中满是轻蔑。



作为接受过近代化军事教育的军官,他深知在热兵器时代,重甲已经被淘汰了。



滑膛枪虽然穿透力有限,但几十米内依然能打穿板甲。



而且穿这么重,移动缓慢,简直就是活靶子。



“全军集合!”



布鲁姆大吼一声。



散落在村子里的五百名奥兰红衣火枪手迅速集结。



他们训练有素,不到半盏茶的时间,就在村口的空地上排成了整齐的三排横队。



也就是经典的“线列步兵”阵型,俗称排队枪毙。



“既然这些野蛮人想来送死,那就成全他们!”



布鲁姆拔出指挥刀,自信满满。



……



对面。



陈木骑在赤屠马上,停在距离奥兰军阵大约四百步的地方。



薛听雨站在他身侧。



身后是三千名如同钢铁雕塑般的神机营战士。



“停!”



李飞鹏一抬手,身后大军瞬间止步,令行禁止,纹丝不乱。



“那是什么阵型?”



薛听雨看着远处那排得整整齐齐、红彤彤一片的奥兰士兵,有些摸不着头脑。



“这也太密集了吧?这不是等着挨炸吗?”



“那是线列战术。”



陈木淡淡道,“他们的枪打不准,所以只能靠密集排列,用弹幕覆盖来杀伤敌人。简单来说,就是哪怕瞄不准,一百杆枪一起开火,总能蒙中几个。”



“那他们怎么不开枪?”薛听雨问。



“因为距离太远,够不着。”



陈木冷笑一声。



奥兰人用的滑膛枪,有效射程顶多一百五十步,超过这个距离,子弹飞哪去全看上帝的心情。



而现在,双方相距四百步。



在这个距离上,奥兰人只能干瞪眼。



“四百步……”



薛听雨舔了舔嘴唇,眼神变得灼热起来,“咱们的‘神武枪’,可是指哪打哪啊!”



“这就是代差。”



陈木举起手。



“既然他们喜欢排队。”



“那就教教他们,什么叫定点清除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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