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上身穿着一件香奈尔的米白色小夹克,下身一条迪奥黑红格子短裙,露出小半截穿着肉色光腿神器的笔直小腿,碰撞出的高级感,既有职场女性的干练,又不失青春的活力。



美女旁边的男伴,看了看王长峰,又看了看她,脸上布满了警惕的神色:“依濛,你们认识?”



这男的名叫郑廉,是个小有资产的富二代。



自从在省医大附院看病的时候见到了这个美女医生,他就对蒋依濛发起了疯狂的追求。



今天好不容易把蒋依濛约出来,没想到了遇见了一个情敌。



没错,他把王长峰当成了和他一样的追求者。



“他是我一个学弟!”蒋依濛对郑廉解释了一句,看着王长峰的表情,带着几分嫌弃:“王长峰,你怎么会来这里?”



“你不是傻了吗?”



王长峰头发修剪的非常干练,裸露的皮肤都很洁净,眼神深邃灵动。



他这个形象,可和傻子一点都不沾边。



王长峰面无表情:“我不会傻一辈子!”



他这话有两层含义。



其一,是他的病好了。



其二,是想让蒋依濛明白,他不是当初那个傻逼舔狗了。



可惜蒋依濛并没有理解王长峰这话的深意。



她上下打量了王长峰几眼,轻笑一声道:“你的病倒是好了,可你还是那个不上档次的泥腿子!”



看到王长峰这身穿着,蒋依濛更加庆幸她当初果断甩了王长峰的选择无比正确。



大学时期的王长峰,就是她最忠诚的舔狗。



她不愿意吃食堂的饭菜,王长峰天天请她出去吃。



她住不惯学校的寝室,王长峰在外面租了房子给她住。



王长峰的奖学金和在外打工赚的钱,几乎都花在了她身上,哪怕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穿,也都尽全力给她最好的。



她倒不是因为当年被王长峰感动,才答应和王长峰交往的。



只不过那时候王长峰的学习成绩好,年年拿优等奖学金,也算是个风云人物。



所以她在学校的时候,答应做王长峰的女友,只不过是把王成峰当成一个满足她虚荣心的挂件。



她很欣赏学校里的其他女生羡慕她,嫉妒她的目光。



特别是王长峰像奴隶一样的伺候她,拼命满足她各种合理不合理的要求,更让她虚荣心爆棚。



直到蒋依濛读了研究生,离开了单纯的象牙塔,去医院实习的时候,才发现社会的残酷。



有本事,有学识不是最重要的,还需要有人提拔你,重用你,让你有发挥学识的机会。



同样是实习医生,家里有人脉,就会被调到最好的科室,跟着前辈进手术室。



出身贫寒的,只能在最底层熬资历,干着最苦最累的活儿,当牛做马,还不一定能混出头。



过个几年十几年,那些经常去手术室的,早已积累的丰富的经验,升职加薪,爬到了更高的位置。



可那些混在最底层的,恐怕连拿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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