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枪口在紧紧的跟随那个黑人女佣的步伐。



这一枪,我到底打不打?



我此时有些恐慌。



如果不开枪,我们的行动很可能会马上暴露!



如果开枪,我会夺走一条无辜的生命!



“妈的!”



我嘴里郁闷的咒骂着,最终放弃了枪击那个黑人少女的想法。



因为我的脑子里,想到了曾经我们团长说过的一句话。



那是在我当狙击手的第四个年头,我为了完成一次重要的任务,多杀了一个无辜的人。



那个无辜的人,一个是刚成年的非洲男孩。



当时我们的任务很紧急,我和卡姆一组,也是在执行秘密暗杀行动的时候,面对那个黑人男孩,我们同样遭遇了杀与不杀的选择!



当时的我还很年轻,任务目标出现了。



那混蛋是刚果金激进派的头目,很狡猾,在我们三天的坚守中,他只出现了那短暂的几秒。



那个黑人男孩恰巧骑着自行车路过,后面跟着他运香蕉的同伴。



这个找死的小子,他正好停在了我的瞄准镜里,他的脸挡住了背后的那个目标!



在他的自行车后面,是那个激进派的恐怖分子头目“阿尔德森”,他正在手下们的保护,即将坐上他的防弹汽车。



当时卡姆在催我:“嘿,鞑靼,要不要动手?”



卡姆那个白痴,他竟然问我要不要动手?



身为当年25岁的我,我天不怕地不怕,事业正在上升期,我怎么可能因为一个非洲小子停下我的脚步?



于是我果断选择了开枪,心里想着子弹贴着那个黑人男孩的肩膀,正好可以击中准备上车的那个家伙!



那一次,我没有穿甲弹,只是一枚普通的子弹。



本来一切在我的预想里很好,结果那个该死的小鬼,他在我开枪的时候,竟然在我的瞄准镜里动了!



子弹击中了他脖子上的大动脉,穿过了他的身体,成功的干掉了那个激进派头目“阿尔德森”!



任务完成。



我在瞄准镜里看着那个黑人男孩中枪倒地,我突然感觉自认为早已经冰冷的心脏,在那一刻突然抖动了一下。



那不是害怕!



而是恐慌和愧疚!



我第一次在执行任务中,感到了愧疚,那是一种很奇特的感觉!



那个黑人,他说起来其实和哈林姆差不多大。



出身穷人家庭,以帮助农场主运送香蕉为生,整日整夜骑在自行车上。



他的人生才刚开始,他还没有见识过这个世界的美丽,却在一次正确的任务中出现在了错误的位置,所以他死了!



事后,我们返回了临时基地,我和卡姆两个人都很难过。



450米,被a狙击步枪击中脖子,动脉破裂,我们都知道,那个小子活不成了!



我本以为这件事很快就会过去,和卡姆领了任务赏金,叫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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