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九八五年的夏天,纳市西郊的小街上弥漫着一股挥之不去的暑气。



十五岁的张志强站在永昌杂货铺的后门,目光落在妹妹那双已经磨破的布鞋上。



那一刻,他攥紧的拳头里,揉碎了最后一丝犹豫。



父母双亡后的日子像是一把钝刀,日复一日地磨着这个少年的心。



苦力、扫街、捡垃圾,能糊口的活计都干过。



可这些来之不易的钱,连弟弟的学费都难以为继,更别说让妹妹过上像样的生活。



永昌杂货铺的后巷是他的转折点。



那天,他看见几个混混在收保护费,老板娘颤抖着递出一叠钱,而那些人却笑得张狂。



这个画面像一把锋利的刀,剖开了他对这个世界的认识。



“要么被人欺负,要么学会欺负人。”



说这话的人叫老五,是纳市里出了名的混混头子。



张志强还记得那天,老五递给他一支烟,目光里带着一种沧桑。



就这样,他开始跟着老五混。



从替人传话开始,渐渐接触到更深的水域。



那时候的纳市,地下**、五号泛滥如雨后春笋,每个角落都藏着见不得光的交易。



他学会了在白天和黑夜之间自如转换,像一条在泥沼中游走的鱼。



第一次动手是为了保护弟弟。



几个地痞在街上正在欺负张建,他提着一根钢管就冲了上去。



那天晚上,他浑身是血地回到家,看见弟弟妹妹害怕的眼神,他却笑了。



因为从那天起,再没人敢再欺负他的家人。



一九八七年,他遇到了项民风。



那时的对方已经在道上小有名气,看中了这个敢打敢拼的同龄人,和他称兄道弟。



在项民风的带领下,张志强开始接触更大的场面。



从地下**到走私生意,从街头械斗到商业谈判,他像一块干渴的海绵,疯狂地吸收着黑道的规则。



“记住,”少年老成的项民风常说,“在外面混,要有脑子。光会打架,那是小混混。要成大事,得懂人心。”



这句话成了他后来创建翰海的根基,可说这话的人却并没有悟出其中的道理。



一九八八年,张志强十八岁。



他已经在纳市站稳了脚跟,手下有了一批死心塌地的兄弟。



他把弟弟送进了最好的高中,给妹妹换上了新衣新鞋。



但他知道,这远远不够。



那些年,他见过太多人倒在半路。



有人死于火拼,有人死于出卖,更多的人死于自己的贪婪。



他告诉自己,要活得久,就得活得强。



他开始疯狂赚钱,只要有利可图,他都不择手段。



“哥,你为什么要这样?”有一天,懵懂的张静问他。



那时她还在上小学,对这个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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