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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超正好顺路回去拿了东西,然后跑了两三公里就到了地方。



此时的版权注册在版权局。



和京城出版局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。



真正意义上负责版权登记的单位——中国版权保护中心,需要等到1998年才会出现。



手续也不复杂,主要就是要收钱。



这年头三百块钱可不是小数目,很多人一个月的工资也就这么多。



负责登记的大姐还算有些眼力劲,很震惊苏超的创作水平,看他的眼神都带着光。



全程热情,一点都没有刁难。



当天肯定拿不到版权登记证书。



但是只要是注册成功了,就不用担心后续扯皮。



苏超反倒希望有什么天王歌后不要碧莲抄他的歌。



有系统在,被抄走几首歌根本不算什么。



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知名度。



弄完版权注册的事情又去交了点钱办仨月的暂住证。



正好边上就有一家文印店,干脆把有些事情一并处理了。



“干什么的……下班了没看到啊,明天再来吧,老板不在,什么都弄不了。”



文印店的小伙一边收拾卫生,一边有气无力的招呼苏超。



“没关系,就一点小活,你帮我做了,这半包烟就是你的了。”



苏超当然知道老板不在。



他亲眼看着老板骑着自行车离开,等的就是现在这一刻。



“你要做什么?”



小伙放下扫把,难以抗拒的接过了那半包大前门。



“打印点东西,搞个塑封。”



苏超搞培训班肯定不会走光明正大的路子,至少在初始阶段他搞不起。



所以得走邪路才行。



正规路子就算想走也没有。



这年头根本没有“艺术培训“这个归类,哪怕是大机构也是用“文化咨询“的名义擦边经营。



到2004年,文化部才首次发布《艺术考级管理办法》,2010年教育部才要求该类培训机构必须取得《办学许可证》。



这些东西都可以后补。



上辈子苏超他们经常能够在饭局上听到六零后七零后吹牛逼。



复盘他们当年的成功之路。



总结成一句话,就是——不要脸!



看看那些早期创业成功的,有几个是循规蹈矩正正经经做个人的。



为了攫取第一桶金,苏超也可以很不要脸。



虽然他有金手指,但是搞钱依旧不是轻松事。



确实,他可以从伍佰的个人商店里购买《挪威的森林》卖给伍佰,类似的操作光是从中赚差价都能暴富。



可是他也要考虑两个问题:



一个是就算他找到伍佰,刷出《挪威的森林》这首歌,但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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