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36年5月18日,下午四时。



午后的阳光慵懒地洒在星湾堡(今加州克雷森特城)外的草甸上,嫩绿的草叶细密如织,仿若给大地铺上了一层绵软的毯子。



微风轻拂,草浪起伏,几只黑喙雁(即加拿大雁)旁若无人地在其间欢快跳跃着,不停啄食着草丛中的昆虫,偶尔发出几声清脆的鸣叫。



王长庚的鼻尖几乎贴到了湿润的泥土上。他屏住呼吸,透过灌木丛的缝隙观察着二十步外那群正在啄食的黑喙雁。



这些新洲大陆特有的鸟儿比他在故土见过的任何禽鸟都要肥硕,灰褐色的羽毛在斜阳下泛着金属般的光泽。



“再近些……”



他在心中默念,右手攥紧了那根用桦树枝削制的套鸟杆,杆头精心缠绕的鹿筋绳套随着他的动作微微颤动,像一条蓄势待发的灵蛇。



身后传来窸窣的响动,王长庚不用回头也知道,是刘明顺他们正猫着腰躲在草丛里。



他能想象张狗儿那小子此刻必定在抓耳挠腮,这毛躁的年轻人总是缺乏猎手应有的耐心。



一只体型最大的公雁突然昂起脖颈,黑曜石般的眼睛警觉地扫视四周。



王长庚立刻僵住不动,甚至放缓了呼吸。



汗水顺着他的额头滑下,在颧骨处留下一道痒意。



数息之后,公雁重新低头啄食,他这才继续向前蠕动。



五步、四步、三步……



腐殖土的气息混合着雁群身上的禽味钻入鼻腔,王长庚的肌肉绷紧了,他缓缓抬起套鸟杆,突然猛地一甩手腕--



“嗖!“



鹿筋绳套在空中划出完美的弧线,精准地套住了那只公雁的脖颈。



受惊的雁群轰然腾空,扑棱翅膀的声音如同骤雨。



被套住的公雁疯狂挣扎,尾羽上新月形的白斑在阳光下闪烁。



“头儿,套着了!“



王长庚一个箭步冲上前,左手擒住雁翅,右手麻利地收紧绳套。



雁喙在他手背上狠狠啄了一下,他倒吸一口凉气,却笑得更加灿烂。



草丛里爆发出压抑的欢呼。



“嘿,今天又可以打打牙祭了!”刘明顺咧着嘴走了过来,还伸出一只手摸了摸黑喙雁的羽毛。



“咱们寨子里三十多人,怕是不够分呀!”张狗儿砸吧了几下嘴,看着飞向半空的黑喙雁,脸上露出几分惋惜,“要是用火枪的话,说不定一次就能打下两三只,那吃起来多过瘾。”



“说甚胡话!”刘明顺朝张狗儿的脑袋上呼了一巴掌,打得他一个趔趄,“寨子里的火枪是咱们保命的家伙什,可不是随意地拿来打鸟儿的!”



“嘻嘻,头儿,我就这么说说。”张狗儿讪讪笑着,“其实,咱们用不了火枪,也可以抽空做把弓,可比这套鸟杆要顶事得多。”



“嗤,哪需要这般费事!”听到有人嫌弃自己做的套鸟杆,王长庚横了张狗儿一眼,“这里除了不怕人的傻鸟,多的是跑不快的猎物,这套杆一样的能将其抓住。”



“这有了弓箭,岂不是更方便,远远地看到了,直接就能一箭将它放倒,何须如此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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