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有一种可能,就是当时三娃子就在乌大人身边,假装躺在地上装昏迷,然后悄悄跟在自己后面。



看来,还是大意了,自己这性格,干事总是不细心。



不过也没必要自责,当时那么多人跟自己打斗,谁特么会注意到谁是真昏迷还是假昏迷?



这都不重要了,现在最重要的是明天怎么把乌大人弄出县衙,让他们夫妻两个分开。



要是他明天外出公干就好,那样就有机会掳走他。



可是,鬼知道他明天会不会外出公干,总不能在外面守株待兔吧?



想着想着,大力就睡着了。



第二天早上,大力又是早早的就离开了温家。



可他才刚离开温家不远,就发现大街上贴着一张告示,一群人正在围观。



走过去一看,原来是一张通缉令。



通缉的不是别人,正是昨天在路上劫持乌县令的自己!



上面画着自己的画像,说是此人昨天中午劫持了县令大人,目前在逃,有发现该劫匪的,赏银一百两。



我去,乌大人挺厉害的,一大早的就搞这一出!



再看那画像,画得还挺像的。



这并不奇怪,昨天自己把乌大人劫持到山洞之后,料想他也跑不了,就揭掉了脸上的黑布。



所以,他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子。



大力不敢再多看那张通缉令,急忙转身离开。



一边走在大街上,他一边观察,发现张贴通缉令的地方不止一处。



这都不重要,重要的是大街上不时的会看到一些当兵的,总是盯着过往行人看。



特别是男的,每一个都不放过。



握草,这下麻烦了!



通缉令就算了,这些普通老百姓,有几个敢管这样的事?



可是,当兵的满大街搜捕,那就不一样了。



大力急忙低下头,尽量避开那些当兵的。



可他才刚走没多远,身后就传来一道喊声:



“喂!那个没辫子的,站住!”



握草,被发现了!



都是没辫子惹的祸,满大街的男人都有条辫子,就自己没有,不被盯上才怪。



大力当然没有站住,不但没站住,还加快了脚步往前走。



“喂,叫你站住!”那道声音再次响起。



这回大力站住了。



待身后三四个士卒向自己靠近,他猛的一转身,嘿嘿一笑:



“老子就是你们要找的人!”



话音刚落,立即一个飞腿向那为首的士卒踢去。



由于速度太快,为首的没有躲开,被这一脚踢在胸口,一个四脚朝天倒在地上。



随即,大力又是连续几脚踢出,把另外几个士卒也踢翻在地上。



就这三四个士卒对于他来说,连练手都不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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