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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她想得更深一些。



顾招娣跟春梅是从小玩到大的好姐妹,两人一块儿在村口的大槐树下纳过鞋底,一块在河边的石头上洗过衣裳,还一块儿被野猪撵在树上。



春梅风风火火、泼辣爽利的性子,在整个大同村都是有名的。



可如今那个敢跟泼皮叫板、敢在村口骂人的春梅已经不见了,取而代之的是个少言寡语、走路都低着头绕着顾家走的沉默女子。



每次在村道上撞见春梅,顾招娣心里都像被什么东西揪了一下,钝钝地疼。



她思来想去,总忍不住想要推弟弟一把。



虽然她心里也清楚,小远心里装着公主和汐月两个人,可王爷是王爷啊,哪个王爷不是三妻四妾的?



小远如今已经是镇北王爷了,娶上十个八个媳妇儿都不叫事儿,为何不能多春梅一个呢?



可她也知道这话不好说出口,毕竟弟弟的女人缘,做姐姐的插手总归不妥当。



她忍不住在心里埋怨了一句:都怪小远,你要是对人家姑娘没意思,干嘛要跑去招惹人家?



不管他是有意还是无意,总之那般撩拨之下,哪个姑娘能不动心?



可等春梅把一颗心都掏出来捧到他面前了,他却退缩了,说自己只是把她当姐姐看待。



小远那句诗说得好——“曾经沧海难为水,除却巫山不是云”,那傻妮子这辈子都不会看上其他人了。



顾招娣想到这里,心里头又酸又涩,忍不住又叹了口气。她弯腰拎起那只竹篮,正准备转身出门,顾洲远忽然叫住了她。



“大姐,等一下。”



顾招娣回过头来,看到顾洲远从怀里掏出一个东西,握在手心里,犹豫了一下,然后递了过来。



她接过来一看,是一支银发簪。



簪身细长,通体素银打造,没有过多的花纹装饰,只在簪头处雕了一朵小小的梅花,花瓣层层叠叠的,做工很是精致,在暮色里泛着温润的银光。



顾洲远的声音有些涩:“这个簪子……送给春梅吧,替我……替我说声对不起。”



顾招娣看着手里那只银簪子,又抬头看了看顾洲远,眉头慢慢皱了起来。



她把簪子举到眼前,翻来覆去地看了两遍,然后盯着顾洲远,面色极其复杂:“小远,你到底在想什么?你一面送人家簪子,一面说对不起,这到底是想要干啥呀?”



男子送簪子给女子,那是表达爱意的方式。



自己这弟弟明明聪明绝顶,可有些事情做的,便连村里的糙汉子都不如。



这扎一刀再给个甜枣,对春梅来说,未免有些太残忍了些。



顾洲远也反应了过来,他伸手拿过竹篮里的簪子,期期艾艾道:“是我搞错了,不应该送簪子的,拜托大姐替我说一句,一切都是我的错,我很想念以前的春梅姐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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