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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第二天下午,李警官来了。”



“他把我带到了审讯室,里面除了他之外,还有另外一位警官,外加一个30多岁的手语翻译。”



“这次问的更细了。”



“尤其是进门后的所有细节。”



“最后他问我,有没有什么证据,能证明自己确实没拿过项链。”



“这让我怎么证明?”



“我就回答要是真知道里面有项链,我又怎么可能会放在快递站的储物柜里。”



“只要随便找个地方藏起来,谁能找的到。”



“都说抓奸抓双、捉贼拿赃。”



“如果找不到东西,我今天未必会在治安所里。”



“再说了,我虽然穷,但每个月都有收入,有的吃、有的喝、有的住,没必要为了一条都不知道价格的项链去干犯法的事情。”



南宫墨一说完,还用手拍了拍自己的胸口,一脸郑重的点了点头。



金胜见状笑了笑。



蜀黍的一贯作风,经典问题你怎么能证明事情不是你干的?



不过嘛一件盗窃案想要被定死,必须同时满足三点要求。



一,有证据明确证明盗窃行为已经发生,并且该行为符合《刑法》规定的盗窃罪构成要件,能和民事纠纷、行政违法明确区分开来。



二,事实、证据,能够锁定是??‘特定嫌疑人??’实施了盗窃行为。



三,收集的所有证据,彼此之间能够相互印证,并形成完整的链条,仅靠孤证、或存在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据,是无法支持定罪的。



照南宫墨说的一切来看,治安那边显然是不满足条件的。



就算搜到了项链,那也不能证明就是他拿的啊!



尤其当天还是情人节,东西又放在了花束里。



可那位负责案件的蜀黍李诚,好像并不是这么想的。



他去跟朱奶奶说南宫墨已经认罪了,让她赶紧赔钱拿谅解书。



这就等于在变相的玩套路,把犯罪事实给坐实。



只要这个东西一到手,李诚便能进可攻、退可守。



南宫墨的生死,等于在他一念之间。



真特么的无耻!



金胜和季清风对视了一眼,两人心照不宣了。



都是专业律师,哪里会看不透里面的弯弯绕绕。



“南宫墨,你说的这些情况,我们都记下了。”



“你放心,我们一定会尽快帮你洗刷掉罪名的。”



“下面,我要嘱咐你两点注意事项,你可千万记住了。”



看到金胜比划的手语后,南宫墨面色肃穆的点了下头。



“第一,按照‘盗窃罪’的量刑标准,4万多的涉案金额,起步刑期在3年以上。”



“所以说被允许取保候审的概率很低。”



“你可能还要在看守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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