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要有些东西消耗比较快。



虽说两人一直抱着‘顺其自然’的想法。



可有时候也会用一下。



增加体验感嘛!



下午接到林夏电话,约金胜一起去孟蓝重新开业没多久的‘土菜馆’聚餐。



人不多,只有相熟的几个。



老规矩,由王天福这个局长请客。



身材都这么胖了,钱包总得瘦下去。



席间说了个事。



市局内部已经讨论通过了。



鉴于林夏这几年以来,工作表现突出,思想政治过硬,勤奋敬业,勇于担当。



特别是,前段时间又被抽调进了专案组。



所以....年底会升一级,兼任治安局的副局长,正式迈入‘处’这一级别。



就连原本蓝衬衫,2杠3的警衔,也会变成白衬衫、麦穗加星星。



因此,今天这顿饭,可以看成是自己人之间,私下的庆祝宴。



而作为好几个案子的推动人,金胜肯定是不可或缺的一个。



尤其是背后合纵连横,打掉了‘赵家’这一系。



三大部门作为自留地,可谓是损失惨重。



空出来的中层领导职位,简直不要太多。



林夏哪怕在专案组混过,对于背后这些弯弯绕绕,都不如金胜知道的多。



星期一。



原本连线过的旅途小哥....季伯达,带着一堆资料来了律所。



本小章还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!



这个名字,很硬!



大客户,金胜当然得亲自接待。



十几张银行卡的流水,以及网点后台销售数据。



足足花了两个多小时才全部理清。



确实如他所说,在两年半时间里,他的合伙人田鹤鸣,转出32笔资金,最少2万,多的9.6万,共计金额131.7万。



基本上每个月最少都有一次。



收款人是:鲁如英、鲁子豪。



这应该就是田鹤鸣的老婆和小舅子了。



金胜对照了一下个体户注册信息,并没有看到两人名字。



看来是创业在前,结婚在后。



否则可就真要说不清楚了。



对方有的是理由进行推脱。



比如:进货、支付货款、工人奖金、其它费用.......



从中午12点,一直在小会议室待到了下午4点半,这才把人给送走。



签的是风险代理合约。



基础费用4万,差旅费1万。



后续完成案子,拿回这笔钱后,还能分到130万里面,15%标的额。



两者加起来差不多25万。



金胜让张琴带上蒋梦瑶,明天就出发去一趟东阳那边。



没办法,其他小伙伴都忙着,只有大小姐有空。



既然在当地治安所已经报过案了,那就PASS掉,直奔上一级治安局就行。



刑侦、经侦.....都算得上对口。



实在搞不定,就先去法院提起‘民事’诉讼。



最好能开上一次庭,把有些东西掰扯清楚,再找法官聊聊,看能不能移交给治安侦查。



还不行的话,那就只能打完民事官司,申请强制执行了。



至于对方扬言‘不还钱’,也就吓唬一下不懂法的人。



在金胜这里没用。



反正季伯达小哥最终目的,是为了把钱拿回来,又不是非得把人给送进去包吃包住。



不过还有个小问题,就是人.....太多了。



12个。



其中田鹤鸣一方亲戚占了一半。



当初两人肯定请教过专业法律人士,先是注册了有‘字号’的个体户营业执照。



还跟他们签订了一份全权代理运营的协议,里面就包括了诉讼相关条款。



并进行过公证。



算是规避掉了一些法律风险。



不过......



小伙伴们要注意,真要是被别人告了,注册人同样还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滴.....



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司法解释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,注册人与实际经营者,需要作为共同诉讼人,承担责任。



以后别傻乎乎的,亲朋好友一开口,你就掏出身份证、银行卡去帮忙。



真出了事,谁还管你们什么关系。



这年头,坑的就是自家人。



另外,还有税务方面的问题。



但这些都跟金胜无关,是另一个案子了。



要兼管的话,得加钱。



...........



hai(3/3)

章节目录

开局被顶替,我越战越勇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,零点小说网只为原作者无聊到爆棚了的小说进行宣传。欢迎各位书友支持无聊到爆棚了并收藏开局被顶替,我越战越勇最新章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