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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的一切,全都要在悄无声息中处理干净。



否则消息爆出去,影响品牌声誉导致上市失败。



那损失可就大了去了。



很多时候就是这么奇妙,一会摆出‘死磕’的架势,一会又得‘服软’。



就跟川省的嬢嬢们砍价一样。



一味的强硬没用,得把握时机决定进退。



“叮铃铃.....”



工位上的固定电话响了。



龚锦玉随手就接了起来。



“你好,找哪位?”



“龚检察官,我是陆敏宇的代理律师张琴,早上我们通过电话。”



“哦...是你啊,那个案子你们考虑的怎么样了?”



“我打了宋佳怡的电话,可是联系不到她本人,这个也没法协商啊!”



龚锦玉闻言不由得眉头一皱。



这是什么情况?



想了想后,便开口道:“那这样,我来帮你们联系一下。”



“到时候谈还是你们自己谈。”



张琴连忙应道:“好的....那就麻烦您了。”



“..........”



下午上班前,蒋梦瑶蹦蹦跳跳,心情愉悦的回来了。



第一时间就跑进金胜办公室,丢了个境外的网址。



等翻墙出去后,很快在上面找到了相关视频。



正是陆敏宇和宋佳怡两人在酒吧厕所隔间内的画面。



两人说了什么、做了什么,全都明明白白的。



“Yes”



金胜紧紧握了下拳头。



多亏昨晚带上大小姐去走访,否则这种关键性的东西就要擦肩而过了。



至于陈悦的人情嘛......那是蒋梦瑶的事情。



关自己毛事。



但....以后如果遇到了,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,简单抬一手还是可以的。



虽说这种非法偷拍、偷录的视频无法直接作为证据使用。



但把它转变为有效证据,那手段可太多了。



刑事案件对于证据合法性有四个要素。



一:必须具有法定的形式。



二:由法定的人员收集。



三:依照法定的程序收集、审查和运用。



四:经法庭查证属实。



金胜此时拿出手机,迅速发了个消息出去。



目前最简单的方法,就是找林夏来进行取证。



作为宋佳怡‘非法买卖’的佐证。



这样不就合理合法了嘛。



最后再出个鉴定意见,证明没有随意剪切、合成、伪造、篡改就OK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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