听到这里,季鸿昌紧绷的肩膀微微松懈了几分。



认定了客观违法事实。



这案子,基本稳了。



旁听席上的吃瓜群众和直播间的网友们,心却瞬间跌入了谷底。



完了。



还是要判。



然而,赵卫民的语调突然一转。



“尽管被告人未利用该虚假身份骗取任何财物,但其行为确实扰乱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秩序,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。”



“符合该罪‘侵害国家机关权威’的立法本意。”



“但是!”



赵卫民加重了语气,目光如炬。



“法律的适用,不能脱离具体的时代背景与行为人的主观动机。”



“本院认为,被告人赵永熙的犯罪动机,并非典型的招摇撞骗。”



“其行为本质,是在目睹地方企业濒临破产、工人生活陷入困境时,出于一种极其强烈的社会责任感,以及怀才不遇下的非常规自我实现!”



赵卫民念出这句话时,旁听席上的众多官员纷纷低下了头。



“被告人虽手段违法。”



“但其主观恶性极小,且在长达二十年的时间里,全身心投入地方经济建设与民生保障工作。”



“其行为不仅未造成任何实质性的经济损失,反而为江城各地创造了巨大的社会效益,挽救了大量濒临破产的企业,保障了无数基层群众的基本生存权益。”



“其社会危害性,显著低于同类案件。”



赵卫民放下判决书,目光直视前方的国徽。



“法律,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底线,但绝不是冰冷的杀人机器。”



“司法裁判,应当兼顾天理、国法、人情。”



“《中国刑法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:一切危害国家主权、领土完整和安全,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,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,都是犯罪。但是,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,不认为是犯罪。”



赵卫民深吸一口气,声音在法庭穹顶上激荡。



“综合考量本案的特殊历史背景、被告人的作案动机、手段以及最终造成的客观结果。”



“本院认定,被告人赵永熙的行为,虽已触碰法律红线。”



“但情节显著轻微,社会危害性不大!”



“依照《中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十五条第(一)项之规定。”



赵卫民拔高音量,宣告了最终的审判结果。



“判决如下!”



“宣告被告人赵永熙,无罪!”



“当庭释放!”



“本判决为一审判决,如不服本判决,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,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。”



“闭庭!”



“咚!”



公诉席上,季鸿昌嘴角的冷笑彻底僵住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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