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伟环顾四周,所有人都低下头去,他自问自答道:“我认为,这不构成故意杀人!这就是正当防卫!”



“为什么?因为因果!”



“因为已知对方是凶残的暴徒,因为你刚刚遭受了他的毒打,因为他的威胁具有极高的可信度!”



“你不能拿你家人的性命,去赌一个杀人犯的信用!”



“在这种情境下,他的语言威胁,就是暴力的延续!就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!这就是因果模型!”



张伟的声音在法庭内回荡,但他并没有就此止步。



他眼神一凛,似乎预判了所有人的预判,甚至预判了公诉人即将反驳的话语。



“当然!”



张伟突然提高音量,自己反驳了自己:



“可能有些‘法学专家’或者‘学院派’要跳出来说了:张伟,你这个假设不严谨!”



“他们会说:‘你手上拿的是枪!是热武器!而对方手里拿的是刀,或者是赤手空拳!这把枪赋予了你绝对的武力压制和自保能力!’”



张伟模仿着那些老学究的语气,惟妙惟肖,随即神色一厉:



“他们认为,既然你有了枪,你完全可以逼退他,可以让他丧失战斗力,甚至可以打他的腿,然后报警把他抓起来!你没有必要杀人!如果你直接开枪打死他,这就超出了‘必要限度’,不能算作正当防卫,甚至连紧急避险的边都沾不上!”



法庭内,不少懂行的律师微微点头。



确实,在法学通说和教科书中,当防卫人拥有绝对优势(如持枪对持刀)时,直接击毙往往被视为防卫过当,不能算作紧急避险!



然而,张伟笑了。



笑得张狂,笑得肆无忌惮。



“那么,我想请问在座的各位,请问公诉人。”



张伟猛地转身,手指重重地点在桌面上:



“《刑法》第二十条第三款,也就是我们常说的‘无限防卫权’,它的定义是什么?”



“【对正在进行行凶、杀人、抢劫、**、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,采取防卫行为,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,不属于防卫过当,不负刑事责任。】”



背诵完法条,张伟的目光死死盯着公诉席:



“请问!翻遍整部《刑法》,翻遍最高法所有的司法解释!”



“有哪一条!哪一款!哪一个字!明确写明了:【当防卫人拥有武器优势或绝对自保能力后,就丧失了无限防卫权,不能反杀对手】?!”



“有吗?!”



“没有!!!”



张伟自问自答,声音震耳欲聋:



“所谓的‘有枪就不能杀人’,所谓的‘优势方必须克制’,那只是教科书上的‘理论’!那是学者们坐在空调房里,为了追求完美的法理模型而臆想出来的‘道德枷锁’!”



“它只存在于课本里,不存在于法条中!”



“它是用来研究法理的,但它不具备强制性!!!”



“法无禁止即为可!”
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

(1/3)

章节目录

直播普法:弹幕问我法海判几年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,零点小说网只为原作者牛熊随心的小说进行宣传。欢迎各位书友支持牛熊随心并收藏直播普法:弹幕问我法海判几年最新章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