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 第339章 利害关系人的证言!
总以为检察院提起公诉,就必须不择手段地把罪名死死地按在嫌疑人头上,哪怕案子背后情有可原,也要铁面无情地把人送进去。
何其荒谬!
他们是国家公诉人,不是嗜血的恶魔。
所有案件,从公安机关侦查终结,移交到检察院审查起诉,每一步都必须遵循严苛的法律程序。
他们代表国家提起公诉,是职责所在!
除非案件情节显著轻微,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极好,社会危害性极小,他们才可行使酌定不起诉的权力。
否则,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不予起诉,那等待他们的,将是“玩忽职守罪”的冰冷枷锁!
就像这个案子,人证、物证、动机,逻辑链条完整到堪称教科书范本。
他王自健,凭什么不起诉?凭什么不把触犯法律的罪人送进去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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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其荒谬!
他们是国家公诉人,不是嗜血的恶魔。
所有案件,从公安机关侦查终结,移交到检察院审查起诉,每一步都必须遵循严苛的法律程序。
他们代表国家提起公诉,是职责所在!
除非案件情节显著轻微,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极好,社会危害性极小,他们才可行使酌定不起诉的权力。
否则,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不予起诉,那等待他们的,将是“玩忽职守罪”的冰冷枷锁!
就像这个案子,人证、物证、动机,逻辑链条完整到堪称教科书范本。
他王自健,凭什么不起诉?凭什么不把触犯法律的罪人送进去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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