独孤信一袭月白长衫,料子是逸云岛特有的冰蚕纱。



走在凡尘道上,风一吹便泛着淡淡银光,倒比寻常富家公子的锦袍还要惹眼几分。



独孤信步子迈得轻,袖口垂落的银丝络子随着步伐轻轻晃荡,络子末端坠着枚小拇指大小的墨玉牌。



这一身装饰,是独孤信从随身空间里翻出来的。



当年离开独孤皇朝时,妻子木伽罗特意为他备下的。



只可惜,后来久居妖族地界,这行头便一直压在空间角落,从未派上用场。



独孤信身后跟着的黄狗,瞧着实在普通,毛色是那种最常见的土黄。



四条腿短短粗粗,走几步就忍不住甩甩尾巴,鼻尖凑到路边的草从里嗅两下,活脱脱一副乡野间随处可见的笨狗模样。



可若是细看,便会发现这狗的眼睛不对劲。



那瞳孔竟是极淡的琥珀色,偶尔抬眼时,眼底会飞快掠过一丝金纹。



这分明就是穷奇本体的凶光,只是被它强行压了下去。



“别嗅了,凡人的狗才整日闻东闻西。”



独孤信头也不回,声音轻得像风,却精准地落进黄狗耳朵里。



黄狗喉咙里咕噜一声,停下动作,委屈巴巴地跟上:



“师尊啊,我装狗要装到什么时候,闻闻草怎么了?再说这凡间的草味儿怪得很,比妖域的灵植差远了。”



穷奇声音压得极低,只有独孤信能听见,语气里满是不甘。



想它堂堂上古凶兽穷奇,却要屈尊扮成条土狗,连路过的孩童都敢拿石子丢它。



若不是独孤信拦着,那些小屁孩早被它一口吞了。



一人一狗就这么顺着官道走。



这半月来,他们从南边的炎夏王朝一路走到北边的瀚海国,见识了截然不同的人间景象。



炎夏王朝的都城满是朱红宫墙,街上的女子穿著绣着缠枝莲的襦裙,小贩推着装满酸梅汤的车,吆喝声能飘出三条街;



到了瀚海国,画风陡变,城墙上挂着兽皮,男子腰间别着弯刀,连卖茶的摊子都摆着粗陶碗,喝的是加了奶的砖茶,滚烫一碗下肚,能驱散塞外的寒气。



“原来凡人的国度竟有这么多花样。”



穷奇蹲在路边,看着瀚海国的牧民骑着马飞驰而过,马蹄扬起的尘土沾了它一鼻子,它却忘了嫌弃,只觉得新鲜,



“比妖域有意思多了,妖域除了打打杀杀,就是各族争地盘,哪有这么多古怪玩意儿。”



独孤信望着远处炊烟袅袅的村落,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袖口的墨玉牌:



“天元大陆的人族,本就以凡人为根基。”



独孤信想起在逸云岛时,人族与妖族最大的不同,便是妖族生来便有灵力,而人族九成九都是无法修行的凡人。



可就是这些凡人,凭着一双双手,建起了城池,织出了布帛,酿出了美酒,将看似脆弱的文明延续着。



独孤信带着穷奇沿着官道再往前走,约莫半日路程,便见前方山脚下立着一座青石牌坊。



牌坊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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