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方平得到宋煊的肯定回答,遂伸出手:



“十二哥,可一定要全力以赴啊,要其余人都晓得我们兄弟的威名!”



啪。



宋煊好笑似的击掌回应了一下。



张方平整个人都显得极为亢奋,过了一会才平复心情,开始抹开砚台,练习写字。



宋煊突然觉得自己好像是少了些许少年人该有的气息,大抵是不想经历第二次高考似的。



但随即杂念丢弃,宋煊同样铺开纸,掏出那本有些发烂的论语。



先抄写一遍加强记忆,正好开学当做新课本用。



学而篇。



“子曰,学而时习之,不亦说乎?有朋自远方来,不亦说乎?”



宋煊除了抄写,也拿过张方明的讲义,开始核对,以此来加强自己对论语的印象。



毕竟古今含义有些地方是不同的。



二人针对各自的短板练习,张方平是小时候买不起笔墨纸砚,家里人也没有识字的。



无法像欧阳修他母亲一样,用用荻秆(芦杆当笔)在沙地上教欧阳修读书写字(画荻教子)。



毕竟欧阳修的母亲是出身江南名门望族,受过知识熏陶的大家闺秀。



故而张方平的笔迹并不是十分的优美,还需要勤加练习,才能得到更多的卷面分,让考官看的越发舒服。



除了扎实的学识外,这些都是要注意的细节,那些考中状元的笔迹,无一不是工整优美,让人赏心悦目。



宋煊二人一直都在用功,直到吃晚饭之时,黝黑的包拯才站在门外。



七个人围着一个圆桌,正端着碗的宋煊瞧不见包拯的面容,但他牙齿是真显白。



“十二郎,抱歉,我没寻到合适的住处,还望能收留几日。”



“包兄?”宋煊听出来是包拯的声音,连忙开口:



“小焦,给客人盛碗饭,一起吃。”



包拯走上前来,先是道谢,下意识的咽了下口水,但他还是坚持道:



“十二郎帮我忙就已经极好了,我是想去外面吃的。”



如今学子纷至沓来,平价邸店、客邸大多都住满了,当然还有一些民宿,那也是需要更多的时间去寻找的。



价钱高的客栈,可不是普通学子能够支付的起的。



包拯他爹是当官的,家底不俗,但包拯整个人都处于那种“苦修”的状态,身上并没有多少钱财。



让他花大价钱住在客栈里,他是舍不得的。



若不是担忧自己考试在即,睡大街容易生病,耽误了进入应天府书院学习,他进来之前当真是考虑过睡大街,最终还是放弃了。



这么多年走到这一步求学,还是要稳妥一些。



包拯才舍下自己的面皮,请宋煊帮他一二。



“坐坐坐。”



宋煊倒是没有表现出来包拯身上不好闻的模样,拉过他又拽过一个竹凳,让他一起吃饭。



“吃顿饭用不着如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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