坐在车里,燕妮并没有第一时间启动车子,而是靠着座椅,微微出神。



她并不是那种没有廉耻心的女人,同样也知道,今天自己的选择代表着什么。



脑海里只要浮现出那个男人的身影,就觉得心如刀绞,痛的不行。



那可是他的亲生骨肉啊,他怎么就能狠得下心来呀。



得多大的利益,才能让他做出抛弃自己母子的决定,她好恨。



如果说以前是被权势地位,不切实际的幻想冲昏了头脑,那在她最无助,拨打男人电话,却又打不通的时候,已经彻底清醒了。



钱,身份,名分,真有那么重要吗?



再给她一次选择的机会,她宁可不要,甚至能再倒退十年,她宁愿自己眼瞎,也不想认识他。



或许,他是有苦衷的,又或许他根本就不知情,可那又能怎么样呢,以他的智谋城府不可能猜想不到,但是到今天,那个男人也没有联系过自己,连通电话都没有。



燕妮抬手把脸上的泪痕擦干,点火,启动车子,朝着小区外面看去。



“毛笔我们这里到是有,但是不是野狼尾毛做的,这个就不好说了。”



一连跑了好几个地方,狼毫笔倒是买到了几支,但是不确定是用哪个地方上得毛制作的。



朱砂和金粉倒是相对更容易购买一些!



既然文具店买不到,燕妮就驱车去了古玩街,想在这边碰碰运气。



半仙楼!



燕妮犹豫了下,把车子停到‘半仙楼’门口,自己从车里拿出墨镜,戴上以后,才下了车。



杨保华坐在躺椅上,闭着眼睛,悠哉悠哉听着收音机里单田芳老爷子讲的评书。



现在只有他一个人在,以前雇来守店的中年女人已经被他给辞退了。



听到开门的声音,杨保华抬头看过去,只见一团璀璨的金光,差点没亮瞎他的眼睛。



顿时就从躺椅上惊坐了起来,这才看清楚,进来的是个头戴墨镜的女人。



金光?



杨保华心里暗自心惊,他知道,自己肯定是没瞧错的,他装了几十年的半仙,看人还是有一套的,自从得了炼气术,身上也算是真有了点真东西。



贵人啊!



一般人身上是不会带着金光的,而女人身上有金光,那就更了不得喽。



杨宝华急忙起身,眯着眼睛笑呵呵的问道:“这位女士,你是想买点什么,还是想办什么事?”



然后微微挺了挺胸膛,仙风道骨的气势油然而生,傲然道:“在下杨半仙!”



燕妮打量着面前的老头,犹豫了下,才好奇的问道:“你道行深嘛?”



杨保华心里一喜,能问出这话来的人,十有八九是头肥羊,能宰。



“呵呵,你既然进了我这半仙楼,多半已经是在外面打听过我杨半仙的名气了吧,不是我吹牛,整个桃园县,我杨半仙自认第二,就没人敢认第一。”



燕妮犹豫了下,从身上拿出一张灰色类似符咒的东西来,放到杨保华面前桌子上,面色淡然的问道:“那,你能瞧出这玩意,是什么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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